
为讨债强行进入贷款人家中,自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却想不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近日两男子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依法行政拘留。
10月22日晚上20时许,鄂州市燕矶镇村民刘刚(化名)和家人正在家看电视,突然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刘刚母亲听到有人敲门后急忙出去开门。“刘刚在不在家?我们找他有事!”还没等刘刚母亲回答,屋外十余人便径直闯进刘刚家门,在家中二楼找到刘刚后,十余人便将刘刚拽出屋外。
“当时我完全是懵的,不知道这伙人要干什么,他们拽着我儿子要把他带走,可我儿子不肯。”刘刚母亲回忆,害怕儿子出事,她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燕矶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还没进到刘刚家院子,我们就听到院内有很大的争吵声,进去后我们看到一伙人正在发生撕扯,于是我们立即上前制止。”燕矶派出所教导员张良向记者讲述,经初步询问得知双方因贷款购车引发债务纠纷。
原来,2016年5月, 刘刚通过某金融公司在武汉某车行购置了一辆价值28万余元的吉普车,因车辆购置过程中,金融公司支付了三成也即10万余元的按揭贷款,刘刚未出分毫首付,金融公司遂在刘刚支付三个月利息后,将其车辆产权抵押,不料此后刘刚拒绝偿还贷款及利息,金融公司负责人张某及武汉某车行负责人万某多次通过电话催要债务,但均遭到刘刚拒绝,于是二人邀约他人前往刘刚家中催债。
为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激化,争取双方当事人能够和平解决纠纷,燕矶派出所教导员张良对张某及万某进行政策疏导,告知二人债务纠纷应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违法犯罪行为。
10月24日,张某、万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