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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政策性水稻保险再添新举措
2018-01-21 10:39:35   来源:中保网

  近日,鄂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保险方案,切实做好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

  针对今年雨水多,引发农田渍涝,给水稻生产带来的风险,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降低水稻生产风险、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一是明确保险政策。水稻保险金额每亩200元,保险费率7%,按季每亩保费14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45%,省财政承担30%,农户承担25%,区级财政不再承担。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水稻政策性保险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千方百计调动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三是合理制定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条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报保险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发布,保险合同要通俗易懂、表述清晰,应明确说明保费分担等情况,体现参保农民的权利和义务。四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承保公司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从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做到农民满意、政府满意,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要求,为农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通知》对加强开展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职责分工,宣传、承保、理赔服务,违反政策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骗保、套保,不按规定及时足额赔付作出了明确要求和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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