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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男子注册空壳公司倒卖对公账户被抓
2020-05-10 22:51:46   来源:今日湖北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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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熊毅 通讯员 王厅 余启伟)3月中旬,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沼山派出所根据相关线索发现有四个对公账号有诈骗嫌疑。经初查,该四个对公账号均由沼山镇辖区居民张某(男,51岁)代办。

“对公账户本是用于企业之间资金往来,可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利,往往会将对公账户售卖给从事电信诈骗的人员!”办案民警介绍,经进一步对张某个人相关信息进行研判分析,发现张某代办对公账号10余个。

 4月24日,沼山派出所依法将张某传唤到所接受调查。

经讯问,张某如实供述其注册多家空壳公司,到银行办理对公账户,并把这些对公账户进行倒卖的违法犯罪事实,而这些对公账户的“买家”就用这些对公账户实施网络诈骗。

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开设、买卖对公账户是违法犯罪行为!”民警介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假冒身份、非法买卖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将停止账户所有交易活动,5年内企业、法人不得开立新的账户,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刑法》也明确规定,非法出售营业执照、公章的,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非法开设对公账户、买卖对公账户、非法持有他人账户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最高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样,出售个人银行账户,有可能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以及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等。民警提醒,卖个人银行卡和身份证等信息,可能“摊上大事”。

鄂州警方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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