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最早在上海地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六所主考高校之一。华东师大自学考试办公室于1982年成立,作为学校自学考试工作的管理机构,自学考试办公室在二十年的工作实践中结合学校和考生的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考生创设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并根据国家考试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我校特色的考务考籍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操作规范。
自学考试办公室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更新工作手段,率先研制并使用的《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得以在全市推广使用。二十年来,自考办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开创自考新专业,至目前开设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本科)、公共关系专业(专科、本科)、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方向)专业(专科)、经济学专业(本科)、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本科)、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文化产业管理(娱乐方向、会展方向)专业(本科)等13个本专科专业,在籍电子注册考生数63544人,已为上海市及全国各地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1997年荣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2002年荣获“三八红旗手先进集体”; 2007年荣获“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华东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
1、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准予毕业,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2、学生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公共外语水平和专业课程成绩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公共外语水平要求:
① 参加由在读学校组织报名的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的当次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大学法德日俄等科目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参照当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最低线。
②作为社会考生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考试,获笔试成绩合格证书。
以上成绩均以学士学位申请截止日期前四年内产生为有效。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英语(二)或日语(二)课程考试成绩70分及以上。
(2)专业课程成绩要求:
夜大学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三门学位专业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所有课程成绩总平均分达到70分及以上。
3、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学习形式:
华东师范大学作为主考院校 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自考培训班,学生可以自主学习或者可参加有办学资质的社会助学单位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