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5 年,按照住建厅领导的安排,我们团队对湖北省内近200 多个村庄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也安排人员去欧洲、美国、泰国、日本以及北京、浙江、广东、四川、台湾地区等地的优秀乡村建设项目进行了参观学习。与此同时,我们在红安县喻畈村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试点工作,取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在有关媒体上被推选为中国最值得学习的两个乡建绝佳案例之一。
基于我们对乡建工作的实践与总结,今天我向大家汇报的是我们对乡建工作的一些探索与反思。
一、发现问题
在乡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发现,多年来党和政府以及社会资源、工商企业对我们的乡村没有少投资,但是并没有能解决乡村根本问题。我们做了很多的项目投资, 进行了很多装饰性、美化式的美丽乡村建设,但是我们的老百姓并没有获得实效。我们很多的乡建工作者长期奋战在乡建的第一线,为我省的乡建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是我们的老百姓并不买账。
二、调整角度
所以,我们要思考,这是为什么?我们的团队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我觉得作为一个乡村工作者,我们从事的是乡村建设,我们不能不对承载着中华五千年文明的中国乡村的本质有一定的了解。我们中国传统乡村的结构是“四位一体”的,它的社会结构、经济体系、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是高度凝聚在一起、和合运作的一种精密运作体系,它所呈现出来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自治,是一种自内而外的人格修养的自律精神,是一种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的自然态生活方式,是一种基于自然合理性的自生长的存续发展状况。
所以,乡村怎么看,我们提供了三个方向。
第一、从文化的角度看乡村。
中国传统文化五千年不间断,成为世界文明史上一个奇观,它的基本载体就是我们的乡村,构成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心灵深处的精神家园。所以梁漱溟先生说过两句话:中国文化的根本就是乡村,乡村是根,都市是末;乡村原来是人类的家。从中华文明几千年不间断的历史就能够证明,我们的乡村可持续发展,一定是要建立在振兴文化的根基之上。
第二、从社会角度看乡土。
乡村,特别是中国的乡村是以血缘、族亲为圈层的社会结构,这个社会结构衍生出一种社会机制,就是熟人社会治理,这是我们乡村最基本的组织。我们今天去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如果仅仅靠政府,靠我们的工商资本,能不能解决乡村的问题?答案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要发挥乡贤引领作用,这是从中国传统社会结构里面得到的启示。
第三、从市场的角度看乡建。
我们的乡村现在有没有优势,有没有潜力,有没有价值,这是每一个乡建工作者应该思考的。中国传统文化在乡土的存在体现在传统的经典、民风民俗、生活方式与田园风光等多个方面。我们再看城市,城市和乡村不一样的地方是,它是生人的社会,农村是熟人社会,生、熟之间的差距很大。
今天的城市普遍有生存的压力、心灵的不安定、环境的污染、食品的安全、人文的教育危机等等问题,这些都是在生人社会里面极容易产生的一种后果,或者是一种结果。而在熟人社会里面,在我们乡村里面,如果一个人不遵守乡规,那么他一辈子可能就在乡村无法生存,所以这种治理的魅力就在这里。我们对比乡村和城市,就发现互补性非常强,我们认为乡土的价值就是治理城市病的处方,乡村产业的发展就应该是围绕着“治疗城市病”或者“治疗精神危机”来展开,所以乡村最大的价值是“文化的价值”。乡村产业的发展不能离开这一条线, 不能仅仅是搞一点基本的种养殖和田园风光体验,而一定要上升到一种文化理念上, 上升到民族复兴、文化振兴的角度上,来开始我们的乡村建设。
三、探索方法
我们很清醒地看到,乡村价值在当今巨大的社会转型里面是具有无穷魅力的, 可以更大地发挥它的优势。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探索了“136”的建设模式。
“1”就是一个理念。包括三句话:自治激发活力,产业创造价值,文化改变命运。
自治激发活力:乡村社会,我们要依靠乡贤来带动,来激发、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依靠乡贤,他们才能够真正地带动我们的农民,发动我们群众。如果没有这个自治做基础,其他的一切投资都是空中浮云。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离开了群众,在利益上跟群众的主体形成了对立,最后都是失败的。
产业创造价值:乡村是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我们要因地制宜找到乡村精准的定位。乡村并不是无限的大,我们必须找到它唯一的、跟其他地方完全不同的、文化定义上的精准定位。通俗点讲,就是要找“1”,而不是规划中经常说的“5”或“10”。有精准的定位才能找到差异化发展的可能。文化改变命运:这个文化不是我们外加的,而是激活内生。尽管现在有些乡村已经不是完美的精神家园,但是它的内存犹在,我们要通过群众自治、产业创造这两个抓手,一个是把人调动起来,第二个是把愿望和事业发展起来, 要上升到文化,依靠激活乡村内在、自生长的文化因子,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才能彻底改变乡村面貌和农民未来的命运。
“3”就是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治组织,清洁乡村;第二阶段是综合治理,美丽乡村;第三阶段是产业运营,小康乡村。也就是逐步实现清洁乡村、美丽乡村、小康乡村的三个阶段的发展,但我们要清楚,自治组织、综合治理、产业运营是混合的,并不是层级关系,是需要同时兼顾的。
第一、自治组织 清洁乡村——解决人的问题
我们在喻畈村建设的实践中,建立了以群众为主体的自治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举手表决通过了各种乡规民约。群众是主体,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乡贤时时刻刻地发挥着作用。从原来的村两委到常务理事会的设立, 以及长老会的设立,以及以这三个结构为基础的财务委员会,每一个部门都有不同的职能。最终实现的是村两委组织三方推动议事、常务理事会办事执行、长老会监事、村民代表大会定事,从而真正实现了群众的事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做、自己管。
第二、综合治理 美丽乡村——解决事的问题
在喻畈村的实践中,跟环境综合改善、功能设施修复同时起步的,还有文化。并不是说先做清洁再谈文化,其实清洁卫生工作从某个角度来说,它本身就是文化,所以这个文化是从乡村建设的第一天就开始了。在这个层面上,红安县的领导到喻畈村考察的时候感慨地说了“三个想不到”:第一个“想不到”,不要一分钱,村两委干部、各协会和理事会成员全心全意为村民办事;第二个“想不到”,不要一分钱,群众自动自发参加清洁卫生大行动;第三个“想不到”,群众自觉自愿推倒村口小茅厕。
这在农村是非常难的,领导说有些地方我给群众钱都不一定能拆掉。但在喻畈村,这些我们都做到了。我们的办法就是发动群众,在整个美丽乡村的建设过程中,我们的理事会成员深入到每一家每一户做工作,十个月里开了大大小小近三百场会议。在发动群众的过程当中,我们筹措资金是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具体来说就是乡贤能人捐一点、村集体及小组理事会借一点、争取上级政府支持一点,最后是每家每户凑一点,一块钱也不嫌少,但实现了角色换位。我们学习借鉴每一个村的先进经验,用在示范点上。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示范村没有一分钱是外来的,就是靠“四个一点”来的。
第三、产业运营 小康乡村——解决富的问题
我们认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高级阶段,就是产业运营,达成小康乡村建设。很多美丽乡村建设就是拆房子、刷墙、换瓦,但是根本不能解决农民内心脱贫致富的愿望问题,要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就是要脱贫致富。所以在产业运营过程中,我们美丽乡村的规划,它的重点不在建设而在产业上,我们倡导一种产业运营、产业价值实现为核心的乡村规划,而不是画在图上、报给专家、最后放在柜子里的一种产业规划。如果我们不坚持这样一种原则,老百姓不买账是理所应当的,是每一个乡建工作者的耻辱。
所以说,我们倡导的“乡建136 操作模式”,其实就是六个步骤:完善自治机制、创建清洁乡村;修复乡村文化、规划乡村产业;建设美丽乡村、乡村产业运营。这六个步骤其实就是六件事情,是有层级但相互穿透关系的,是首尾相连的。
经过了考察调研和项目实践,我们的实践体会是,要想实现“新乡村崛起”, 我们还是要回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结构上,结合当代社会特质,继承和创新“群众为本、产业为要、生态为基、文化为魂”四位一体的现代乡村可持续发展理念, 才能实现美丽乡村真正的复兴。“群众为本”强调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做、自己管;“产业为要”强调要因地制宜、精准定位、深度整合、文创增值;“生态为基”强调要尊重自然、完善配套、就地取材、修旧如旧;“文化为魂”强调要修复传统、复兴文化、对接外援、激活内生。
我们总结,“四位一体”的乡建模型有三个维度:新的工作方法、新的动力机制、新的工作目标。新工作方法就是要发动群众、对接市场、依靠政府、依托外援;新动力机制就是要实现乡贤推动、产业带动、资源联动、文化驱动;最终能够打造“四美”的工作目标,即民风淳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经济富美。
四、分享体会
总的来说——
我们的体会:乡村建设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是人的问题;不仅是自上而下的问题,更是自下而上的问题;不仅是单项突破的问题,更是整体复兴的问题; 不仅是解决美的问题,更要解决富的问题;不仅是建设问题,更是文化问题!
我们的观点:乡建的要点是抓乡贤带动,乡建的痛点是产业发展,乡建的原点是文化振兴。
我们的主张:应该体系化、结构化地解决乡村问题。要坚持文化引领的方向,选择自下而上的路径,运用整合运营的思路,尊重自然生态的基础, 实现体系复兴的目标。
党中央提出了“中国梦”的目标。“中国梦”怎么实现?只有国家富强, 才能够实现民族的复兴,民族的复兴一定是文化的复兴,文化的复兴一定是中国传统文化再一次在中国当代社会发挥更大作用的复兴。而中国乡村社会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载体和根源,所以伴随我们“中国梦”的实现,一定是中国乡村崛起的大好时机,反过来说,如果没有中国乡村的崛起,“中国梦”是不可能实现的。梁漱溟先生在上个世纪30 年代就提出了“中国国家之新生命,必于乡村求之。”他告诉我们,乡村建设是关乎于国家和民族的问题,所以我们每一个乡建工作者,应该具有一种情怀、责任和担当。基于这样一种理由,我们把现在的美丽乡村建设定义为“新乡村崛起”, 以此和大家共勉。(作者为湖北省村镇建设协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