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广州一名女子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这是她第二次向法院要求要回自己的子宫,然而一审和二审都败诉了。
病人要求拿回自己的器官,乍一听还挺合理的,毕竟自己长的东西,拥有天然的所有权。但其实,这是不可以的。
据2021年《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垃圾包括:病理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其中,病理性废物指的是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这些医疗“垃圾”跟生活垃圾是完全不同的,随意丢弃很容易会成为疾病传染源,因此需要医院统一处理,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或扩散。
胎盘属于比较特殊的组织,早在2005年,《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中就指出“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所以医院一般都会遵照产妇的意愿。
但如果产妇患有传染性疾病,胎盘也有可能带有传染性的病毒或者细菌,此时,就需按医疗废物处理,不能让产妇带走。
以器官移植手术为例,从供体取出器官后还需进行器官修复和受体移植,整个过程至少需要3场手术,七八个人配合。想偷梁换柱,并不是那么容易。
更何况,器官不是随便都能安装到另一个人身上,器官移植需要配型,能成功配对的并不多,甚至连亲缘关系都未必能成功。
我国目前的器官移植只有一个来源,那就是公民自愿捐献,而且还是无偿的。
如果有医院、医生偷偷摘除患者的器官,进行贩卖,那一定是违法的。《民法典》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那么手术切下来的器官都去了哪里?
手术中切下来的组织、器官主要分为非病理性和病理性的,都有着严格的处理流程。
非病理性的(如正常胎盘)如果家属不要,会按医疗废物分类丢弃,而病理性的一般需要送检,所以会制作成标本,大致处理流程如下:
如若切下来的组织有特殊意义,经过患者或家属同意,医生也会制成标本用作教学或科研。
整个处理流程可以说严谨且严肃,所以大家不要再YY医院是否会切你的器官去卖,也不要为难医生们啦~
器官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但出于某些原因,器官会从身体中“剥离”出来,但如何处理,都是有管理规定的,请大家多一些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