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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卫计委:四地区试点生孩子不花一分钱
2018-01-21 11:01:49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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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湖北在武汉市新洲区、咸宁市咸安区、钟祥市、远安县实施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围绕孕前、孕期、分娩到分娩后全生育过程,为孕产妇提供免费基本医疗保健服务,4个试点地区将有28674个符合政策生育的家庭受益。

四地区拟实施基本生育服务免费

户籍在试点县(市、区)、符合政策生育的已婚育龄群众,可以享受七大项目的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包括免费为准备怀孕的育龄妇女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为孕前3个月和孕期3个月的孕妇提供叶酸补服;免费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免费为孕妇开展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并提供母婴阻断综合干预措施;免费开展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免费对适龄儿童实施国家一类疫苗接种等。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项内容是住院分娩基本生育免费服务。试点区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免除住院分娩期间辅助检查、B超、单胎顺产接生、3天内的普通床位费、诊查费、孕产妇护理、新生儿护理、基本用药等服务项目费用。这意味着一位政策内单胎顺产产妇,只要没有发生并发症,住院分娩期间基本可做到“不掏一分钱”。

附:

一、为什么要开展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

实施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是省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深化卫生计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实施好两孩政策的一项服务举措,是尊重家庭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必然要求。实施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旨在围绕孕前、孕期、分娩到分娩后全生育过程,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公平、可及、实惠的免费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基本解决育龄群众“生得起、生得好”的问题,强化孕产妇保健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的服务对象有哪些

省卫生计生委在武汉市新洲区、咸宁市咸安区、钟祥市、远安县开展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其他市州结合地方实际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户籍在试点县(市、区)、符合政策生育的已婚育龄群众,可以享受七大项目的基本生育免费服务。

三、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工作有哪些内容

按照孕前服务、孕期服务、住院分娩和儿童保健服务四个阶段,共有以下七个服务项目:

1、免费为准备怀孕的育龄妇女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城乡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体格常规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以及妇科B超检查等19项检测内容,提供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和妊娠结果追踪随访,指导落实避孕措施。

2、免费为孕前3个月和孕期3个月的孕妇提供叶酸补服,预防婴儿神经管缺陷。

3、免费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计划怀孕妇女、新建档孕妇和新生儿发放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为孕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产后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

4、免费为孕妇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并提供母婴阻断综合干预措施。对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提供综合关怀与支持。

5、对户籍在试点县(市、区)、符合政策生育的已婚育龄群众住院分娩,其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基本服务项目由试点县(市、区)制定。

6、免费开展儿童健康管理服务(6岁以内共提供13次访视服务)。城乡0至6岁儿童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服务;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满28天后,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进行共8次的随访服务;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为4至6岁儿童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

7、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免费对适龄儿童实施国家一类疫苗接种。对出生的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等11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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