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法官巧解矛盾纠纷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07-21 15:15:47   来源:今日湖北   分享:
0

 “是我做得不对,一时冲动动手打人,以后遇事一定要冷静!”“多亏了肖法官帮助我们化解矛盾,这个结果我们都很满意!”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新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圆满化解矛盾,积怨已久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0年11月,原告刘某在自家承包的河内划船巡河时,发现被告雷某的弟弟在岸边往河内扔砖头,原告刘某上前制止并与雷某发生口角纷争,双方情绪激动,雷某打了刘某一拳导致刘某受伤,随后刘某报警。刘某与雷某的此次纷争经当地派出所多次调解,双方始终无法就身体损害赔偿达成一致,2021年4月,刘某向石首市人民法院新厂法庭提起诉讼,要求雷某赔偿其医疗费5千余元,并承担诉讼费。

   庭审中,刘某与雷某就医疗费的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法官在庭上多次调解,双方都不愿意做出让步,坚持要法院判决处理。考虑到两人为同村村民,一判了之固然简单,可却不利于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肖恒增又继续耐心劝说双方协商处理,最终刘某、雷某同意再次调解。

   为避免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发生争执,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寻找突破口。调解中,承办法官劝解双方当事人,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而且刘某承包的河就在雷某家后面,两人以后打交道的地方还有很多,没有必要把关系弄僵,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雷某同意向刘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雷某主动履行调解内容所附赔偿条款,并向刘某道歉,双方握手言和。(通讯员/张玉珂)

技术支持:湖北报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今日湖北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0021375号-2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备案号:4201060200352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