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中开设赌场渔利,两男子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2019-10-12 09:18:23
来源:今日湖北

本网讯,近日,湖北省黄梅县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桂某、蔡某风于春节期间在家中开设赌场渔利,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拘役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4日,被告人蔡某风伙同桂某、蔡某兵(在逃)等人在家中车库开设赌场,邀约参赌人员利用扑克牌以“三公”赌博的玩法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人民币5000元。利用同样的方式,三人后期又陆续作案2起,共抽头渔利63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风、桂某以营利为目的,在自己的家中用扑克牌赌博开设赌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且被告人桂某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考虑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熊文胜 通讯员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