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公益类事业单位 调入人员也要公开选聘
2018-01-21 10:35:01
来源:襄阳政府网

【襄阳政府网消息】昨日,市人社局、市编办联合印发了《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对市直公益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的程序进行规范。
该《办法》要求市直公益类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并有相应的岗位空缺。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等可以采取直接考核调动方式的外,其他情形一律采取公开选聘的办法进行。
报名参加公开选聘人员应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4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受处分未满期限的;按照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人员等不能参加选聘。
选聘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单独面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相关比例一般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
公开选聘每年统一组织1—2次,市人社部门负责公开选聘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