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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超期未年检机动车先罚再检
2018-01-21 10:34:04   来源:三峡晚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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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记者从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12月1日起,宜昌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超期未进行机动车检验的车辆先处罚再检验。逾期未检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或年检前,予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为提高机动车检验率,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交通法规,宜昌市公安交管部门对超期未进行机动车检验的车辆严格查处,予以当事车辆记3分、罚款200元。

  12月1日起,宜昌市各机动车检验机构在这些车辆年检时需上传《处罚决定书》,并经交警车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予以签署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6年内免检非营运轿车等车辆(前两个检验周期,免于上线检测)逾期未申领检验标志的,在全市车管部门签署检验合格标志时,同样执行这项规定。

  车管部门提醒,车辆检验可以在年检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忘记您的爱车检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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