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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农村低保标准大幅上调 幅度最高达到40%
2018-01-21 10:33:30   来源:三峡新闻网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内宜昌第二次调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上调幅度最高达到40%,并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精准扶贫脱贫有关要求,宜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农村低保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新标准为:宜昌城区、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农村低保提高到4800元/年,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提高到4200元/年。

  据悉,今年3月底,宜昌已经对农村低保标准调整过一次,并从4月1日起执行,当时的标准是宜昌城区、夷陵区、宜都市3840元/年,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3600元/年,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3000元/年。

  此次提标后,宜昌农村低保标准将全部高于扶贫部门预测的2020年国家脱贫标准,全面实现全市农村低保线与脱贫线“两线合一”,在全省各市州第一个实现兜底保障对象整体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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