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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处“云联惠”当阳代理 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2018-05-21 10:55:32   来源:三峡晚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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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处“云联惠”当阳代理 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对“云联惠”当阳代理公司现场进行调查。 图片由警方提供

原标题:警方查处“云联惠”当阳代理公司 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消费返利拉人头 电商平台变传销

5月8日,涉案金额达3300亿元的云联惠传销案被广州警方查处,该案被称为近几年来中国涉案金额最大的网络传销诈骗案件。5月17日,当阳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当阳警方主动出击,对当阳当地的广州“云联惠”代理公司进行了查处,当场抓获安某(化名)、高某(化名)等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打着“电商购物平台”的招牌,用“消费返利”的模式拉人头,加盟会员,云联惠迅速吸收了大量参与者。

据调查了解,近年来,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下线的非法集资和传销案件并不少见。如何辨别打着电商旗号的非法集资、传销陷阱?记者为你揭开虚假“消费返利”的真面目。

“云联惠”为何吸引百万会员?

5月8日,所谓“云联商城”的电商平台购物网站已经无法正常打开。取而代之的是广东警方的一则公告,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已被立案调查。并要求参与“云联惠”犯罪活动的人员,在5月15日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5月10日下午,当阳警方主动出击,对广州“云联惠”的当阳代理公司进行了查处,当场抓获安某、高某等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安某、高某等人于2017年7月12日注册成立“云联惠”当阳代理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安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等人担任“管理人员”。该公司自成立以来,采取返现、拉人头等方式,发展下线多人。目前,安某、高某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早在一年前,宜昌市民刘先生就接触到了“云联商城”。朋友推荐时,说这个网上购物商城什么都能买到,包括汽车,而且买多少返多少。

刘先生仔细研究后发现,“云联商城”向消费者承诺,在网站上购物可以累积积分,网站按天向消费者返还消费额万分之五的现金,直到接近全额返还。如果充值大额消费卡,甚至可以成倍返还。“我这个朋友就充值了1万元,说不仅可以在平台上购物,而且一两年就能翻倍返还。”

刘先生说,他觉得这不是消费,更像是骗局,“几万的充值,就是冲着返利去的,买东西不花钱,哪有这样的好事。更何况返利的周期太长,风险很大。”

记者查询“云联商城”的电商模式,发现云联惠不仅以消费返利吸引消费者,更用发展下线的会员模式招揽加盟商。称商户交费成为“铂金”、“钻石”会员,同样也会扣留商家16%的销售额,然后按期返还。商家每发展一名下线加盟商,就能获得销售金额的2.5%提成。消费者每推荐一个会员,推荐人可以获得消费金额的5%。

2018年初,云联惠自称拥有300万会员,累计交易金额约为3300亿元。

身边就有“消费返利”诱惑

消费500元,几个月后就返利500元;消费1000元,几个月后就返利1000元?

发展下线,购物款就能报销;下线再发展下下线,还能获得双倍购物款?

近年来,随着电商购物的普及,所谓的“消费返利”促销也越来越多,但这其中却隐藏着不少“陷阱”。记者发现,除了云联惠以外,打着“电商”招牌,进行非法集资和传销等违法行为的案件不在少数。

经济之声《天天315》曾曝光某电子商务平台,宣称消费者充值购物就返还现金。结果中途该平台“蒸发”,消费者的预存款无处追讨。

市民刘女士向记者举报,她被人推荐加入一个名为“某某醇”的酒类电子商务平台,“预存消费款就能获得酒星,消费款可以买酒,酒星在几个月内就能翻倍返还现金。”在刘女士的指引下,记者加了该平台“代理”的联系方式,这位“代理”给记者发来了资料,声称只要加入该平台成为会员,消费10元至3万元就能成为代理,收益高达每天2%。

当记者询问平台是否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吸收公众资金资质时,该“代理”反而认为记者不懂“互联网+O2O”全新经营模式。

相关部门警示远离这些“状况”

实际上,此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公众警惕此类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的“消费返利”。

该风险提示指出,近年来,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此类“消费返利”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如何认清此类打着“消费返利”名义的非法集资和传销行为?宜昌金融监管部门专业人士指出,认清以下几点,即可揭示出类似违法行为的真面目。

首先,“高额消费返利”不可能。如果电商平台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就难以长期维系,最终只能是挪用消费者预存款或靠拉下线交会费来支撑。

其次,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途径,以“预付消费”“充值”等方式吸收公众和商家资金,大量资金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此外,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平台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授意或默许会员、加盟商虚构商品交易,直接向平台缴纳一定比例费用,谋取高额返利,平台则通过此方式达到快速吸收公众资金的目的。部分平台还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对借网络名义对传销进行遮掩,只要抓住3个特点,实际上很好辨认。一是入门费,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二是拉人头,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三是复式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费用,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则可能涉嫌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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