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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惠万民,大病救助暖人心
2018-01-21 10:32:17   来源:今日湖北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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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我去省人民医院做了换肾手术,目前每月购买抗排斥的药要花4000多元,外债近40万元。就是卖了我们住的房子,也还不完我们的欠债。现在好了,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给我报销后,县里大病补充保险又给我报销6万多元。真没想到还能享受到这样的好政策!是县委县政府给了我温暖和希望!”7月10日,家住五峰镇麦庄村的陈作超眼含泪水这样说。

  陈作超,今年29岁,原本生活在一个殷实而又幸福的家庭。近几年来,家中亲人接连患上严重疾病,父亲患有肾结石,母亲患上了红斑狼疮合并类风湿,78岁的奶奶双目白内障。祸不单行,2014年陈作超作为家中唯一正常的劳动力又在医院检查出了尿毒症,因为没有合适的肾源,一直靠透析来维持生命。2016年2月,陈作超在省人民医院进行了换肾手术,前后共负债40多万元。全家除了80多岁的爷爷外,其他人都身受各种疾病的折磨,精神和经济双重的压力一度让这个家庭陷入了绝望的境地。

  幸运的是,五峰县在精准脱贫攻坚时刻筹资1000万元,研究出台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构筑了一道坚强的屏障。7月10日,县健康扶贫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带着大病救助的“福音”来到了陈作超家中对其进行看望慰问,现场兑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金6万余元。陈作超赴省换肾用去12万多元的医疗费,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和五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赔付后,陈作超住院手术治疗不花一分钱,同时根据大病保险相关规定,陈作超每年用于排异药的费用还可报销2万余元。

  据悉,今年6月,五峰县筹资1000万元,制定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实施方案》,这一方案将从根本上缓解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该方案规定,一般患者患病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大病保险等国家政策报销补偿后,合规自费部分超过1.2万元以上部分再按90%比例给予救助;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住院治疗后,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仅需自费10%;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城乡孤儿合规自费部分将给予100%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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