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元旦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设6个受理点
2018-01-21 10:31:07
来源:三峡晚报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宜昌市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据了解,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其所属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办理有关业务。
不动产权利统一登记的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暂由原发证机关办理,5年过渡期满后纳入统一登记办理。
据介绍,从12月25日起,国土资源、房管、林业等部门停止受理城区土地、房产、林权登记业务。从2016年1月1日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城区2016年1月1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设立登记办理窗口,同时还将设立5个受理点,分别是伍家岗区受理点(鑫鼎汽配城一楼)、点军区受理点(点军区行政服务中心)、猇亭区受理点(猇亭区行政服务中心)、宜昌高新区受理点(市房管局高新区分局)、葛洲坝宜昌基地受理点(宜昌基地管理局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