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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宜昌市个体户登记“两证合一”
2018-01-21 10:31:02   来源:三峡晚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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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昨举行新闻通气会宣布,从2016年1月1日起,宜昌市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按改革试行办法,只需到工商一个窗口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个证照即“两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据了解,宜昌市继在全国、全省率先实施“三证合一”等系列登记制度改革后,今年12月9日又出台了《宜昌市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行办法》,在湖北率先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首席代表简隆建介绍:“两证合一”改革后的证照以营业执照为载体,保留营业执照注册号、工商部门印章,并在《营业执照》上加注“营业执照具有税务登记证效力”等字样,作为“两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标志。税务部门不再核发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

 

简隆建表示,从2015年9月10日开始,宜昌市已在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证照改革。通过这次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一方面省去了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多次申请、多头跑路的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也标志着宜昌市证照体制改革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全覆盖。

 

【业内声音】

 

企业老板王先生:在宜昌实行“三证合一”时,就感到很便捷,3个到5个工作日就能办结。更重要的是,参加招投标等经营活动,不必拿着三个证照到处跑,只需拿一个营业执照就行了。这次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相信更能惠及大众。

 

个体户陈慧:以前办税务登记证也很快,手续并不复杂,但合并后少跑一个窗口,感觉更方便了。

 

个体户余勇:变成一本证后,让以后变更事项和保管都变得更加方便,对我们来说是件好事。希望宜昌的经商环境越来越好!

 

【政策解读】

 

适用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新登记的所有个体工商户。2016年1月1日以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不用换发营业执照。已分别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工商户发生登记事项变更的,在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由工商部门换发“两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存档。

 

如何办理:向工商部门登记窗口递交申请表和登记材料。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按照“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工商登记窗口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除特殊情形外,当场核发“两证合一”营业执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和内容。

 

效力如何:个体工商户持“两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有关业务,不需另行提交税务登记证;持“两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到本市区域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税务登记证件的,由其主管税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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