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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审批流程 化解谋生困境 检察温情让社矫泥匠眼睛湿润了

发布日期:2026-08-21 10:27:32 来源:咸宁网

烈日当空,酷暑难耐。豆粒大的汗珠在吴建安(化名)古铜色的脸颊不停往下流,他抬手轻轻抹了一把,就急匆匆赶往区检察院。

8月5日上午9时许,咸安区人民检察院8楼听证室,一场关于“社矫对象跨市、县活动申请检察建议”的公开听证会在这里举行。参加听证会的除了主持听证会的咸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佘娟和检察官助理及区社区矫正局、镇司法所负责人外,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

44岁的吴建安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当听证会表决通过他提出的“跨市、县活动”的申请时,这位做了20多年泥匠的农村汉子眼睛湿润了,连忙站起身不停点头承诺:“我一定遵守矫正法规听从监管,外出期间保持电话畅通,按时接受核查。感谢大家,感谢大家……”

因犯交通肇事罪,吴建安于2026年5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缓刑期间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2026年6月至2028年6月)。这场交通事故不仅给受害人家属带来失去亲人的伤痛,也让他自己失去了年迈的父亲。

案发之前,泥匠出身的他长期在咸安本地和相邻的赤壁市和嘉鱼县承接农村自建房工程。因这场交通事故他把多年的积蓄全部花光,还欠下几万元的债务。家里年过七旬的老娘要他赡养,两个上高中的子女学杂费等着他支付,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家庭的重担压着他不得不向镇司法所和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提出跨市、县活动的申请。

在对吴建安申请跨市、县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过程中,检察官佘娟了解到,因包工头长期在赤壁市和嘉鱼县承包农村自建房施工工程,作为施工队长的吴建安需要长期往返于咸安区、嘉鱼县和赤壁市三地,每月往返频率在20-30次左右,而社区矫正期间,请假审批手续较为繁琐,这给吴建安外出做工带来了不便和麻烦。

如何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

“社区矫正的最终目的就是‘矫得好’,因此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前期调查工作要做细。”佘娟说。

于是在今年7月22日,佘娟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镇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一行前往吴建安做工的工地进行实地考察,对吴建安入矫以来的表现进行走访了解。通过查阅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及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谈话,发现吴建安系过失犯罪,入矫以来表现良好,能遵守社务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并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未出现不假外出及脱管等情况,也未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受到过训诫、警告等处分。

“我们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法,也应充分考虑他们因工作、生活需要外出的特殊情况,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要注重教育帮扶,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通过前期的监督审查,佘娟决定向区社矫局提出书面建议,建议批准吴建安经常性往返咸安区、赤壁市和嘉鱼县三地开展生活活动的申请,批准一次的有效期为6个月,并对他外出工作的申请、审批、销假等方面简化审批流程,同时确保吴建安外出期间的监管到位。

检察官对社区矫正对象人性化监督的建议得到了出席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的一致认可,大家在“听证评议表”上写下“同意批准吴建安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