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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规划统筹与生态保护,推动湖北风电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
发布日期:2026-07-31 10:00:19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截至2025年底,湖北省风电装机容量已超1000万千瓦,新能源总装机突破5544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比达39.9%,已超越火电成为省内第一大电源。但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中,风电行业在用地布局、生态保护、市场机制、电网消纳等方面仍存在短板,需要精准施策、系统推进。

新建项目用地布局的环境合理性有待强化。陆上风电项目多选址于山脊、山岗区域,易占用林地等生态敏感区。进场道路、集电线路等线性工程用地分散,易触碰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合规审查难度较大。

早期项目改造升级面临生态安全与邻避风险。部分项目临近候鸟迁徙通道,改造中若扩大项目范围可能进一步压缩鸟类栖息地。同时,部分项目靠近居民点,风机噪声问题日益突出,若改造中未同步解决,将加剧邻避效应。

市场化收益稳定性不足。风电出力间歇性导致电力市场价格波动较大,2025年湖北省风电月发电量为11.53亿千瓦时—18.09亿千瓦时,月度间波动幅度明显。增量项目竞价机制若缺乏合理引导,易引发无序竞争。

电网接入与系统调节能力存在短板,风电项目多集中于鄂西山区,配套电网建设滞后。截至2025年底,全省累计并网新型储能电站装机容量约256万千瓦,与新能源装机规模相比,配置比例偏低,系统调节韧性有待提升。

为促进湖北省风电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笔者建议如下:

一是强化规划统筹,科学布局新建风电项目。按年度编制风电项目建设方案,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批准用地。强化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在选址阶段即开展联合踏勘,明确用地红线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素的空间关系,从源头避免违规用地。

二是严守生态底线,实现开发与保护协调并进。严格生态准入,早期项目改造升级前应开展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和鸟类迁徙影响评价,栖息地损失需要开展异地补偿。在鸟类关键迁徙通道设置雷达监测与智能停机系统,探索风电生态调度机制。针对噪声扰民问题,严格落实环评噪声防治要求,探索建立风机与居民点合理距离标准,对噪声超标机组采取更换低噪声叶片、加装隔音设施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三是加强政策协同与动态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完善容量电价与辅助服务市场协同机制,推动新能源与传统电源公平承担系统调节责任。建立电力市场价格、企业成本动态监测平台,对异常波动及时干预。将风电消纳率、生态修复合格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形成能源、生态、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机制。

四是完善市场化保障机制,平衡收益预期与竞争。针对存量项目,优化“中长期合约+机制电量”比例,确保合理收益。针对增量项目,建立竞价成本核算与底价指导机制,避免低价无序竞争。将分散中小风电项目打包整合,统一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绿电交易,降低参与门槛,提升市场议价能力。同时,统筹电价改革与绿电交易、碳市场政策衔接,推动风电环境价值在多元市场中充分变现。

湖北风电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变的关键阶段。唯有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发展与安全、开发与保护、市场与监管,方能在能源转型大潮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