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6月30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魏朝东为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粟建湘为荆门市民政局局长;
黄胜为荆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杨传文为荆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贾陈鹏为荆门市信访局局长;
陈军为荆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述华的荆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华忠的荆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传文的荆门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郑大忠的荆门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6月30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滕颖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向华波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熊蓓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熊俊华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唐崇德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鲁琼丽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红艳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6月30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曾慧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贺军、刘学斌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小云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丹、张玉蓉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顾仕超的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高刃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30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高刃同志因职务调整提出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高刃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贾陈鹏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30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贾陈鹏同志因职务调整提出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贾陈鹏同志辞去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