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企发展

今日湖北

2020-07-27 11: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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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十堰讯(通讯员:杨涛、邱从军、陈蕊)日前,湖北省十堰市工商联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恳谈会,现场听取民营企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会议由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东灵主持。十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黄芸、陈伦富,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王静,市工商联主席张华杰,市工商联副主席杨涛出席会议。郑大斌、王天明等12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市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市纪委监委派派驻(出)机构及部(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黄芸向与会企业家详细解读了十堰市纪委监委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大行动”文件精神。企业家代表对该市近年来营商环境的明显进步充分肯定,对市纪委监委和市工商联等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赞赏,并就“法院应审慎使用对生产设备等财产超额查封扣押等措施,比如保全措施,涉诉企业一旦财产被查封,将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希望新官要理旧账,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增强民营企业家的信心,让民企感受到党委政府的真心实意。”“脱贫产业是解决农民永久脱贫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政府应该有‘吹糠见米’的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农村产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畅所欲言。

在听取企业家的发言后,陈东灵指出,十堰市纪委监委开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大行动”是加快疫后重振、推进高质量发展、提高区域发展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是补齐营商环境短板、回应企业家诉求的必然要求;是改进干部作风,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抓手。十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优化、效率提升、服务提质,推动援企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要建立受理“绿色通道”,开展走访服务企业行动,协调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持续深化营商环境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湖北省纪委监委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十条”要求,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更大力度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发展环境、营商环境。要积极帮助民营企业加强内部廉洁建设,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陈东灵表示,将针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恳谈会上大家反映的困难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督促相关部门履责到位,为不断优化十堰营商环境、推动十堰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编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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