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听制止哄闹法庭 一女子获刑10个月

新华社

2018-01-21 09:58:58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专电(记者熊琳)法官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无视法庭纪律大吵大嚷,且不听制止。12日,记者从北京市密云区法院获悉,法院日前审结一起扰乱法庭秩序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

原告刘某因不服被告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对其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次庭审中,刘某在法庭大吵大嚷,对被告代理人无端指责。刘某组织的旁听人员在庭审中随意发言,且无视审判长责令发言人员退出法庭的要求,继续哄闹法庭,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

第二次开庭时,因刘某组织的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被责令退出法庭,刘某以此为由拒绝参加庭审,审判长多次向其释明法律规定,但刘某仍在未经法庭许可情况下擅自退出法庭。最终,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该案按照撤诉处理。该案审判长及书记员送达法律文书时,刘某推搡审判长,并将送达给其的行政裁定书以及审判长手中的行政裁定书和退费通知书撕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侮辱司法工作人员,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毁损诉讼文书,其行为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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