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 十年法治中国建设的标志性成果是形成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这一思想体系凝结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的智慧结晶, 开辟了 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 提供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 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指南。 十年来, 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成就集中体现为: 法治建设战略的历史性转变; 法治建设体系的重塑式变革; 法治体系效能转化整体性提升。 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经验及启示为: 必须真信真用,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必须遵循规律, 坚定不移实施改革与法治 `双轮“ 驱动战略;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 始终坚持以人民法治需求为评判标准, 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 必须统筹谋划, 始终坚持党统揽全局、 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 有效维护执政安全、 制度安全、 国家长治久安。 唯有如此, 才能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成中国式现代化强国。
十年耕耘, 笫路蓝缕。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千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切实需求, 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 布局法治、厉行法治, 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 坚持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坚持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一体建设,CD党的二十大统揽伟大斗争、 伟大工程、 伟大征程、 伟大梦想,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 系统总结了十年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同志以举旗定向、 自信自立、 守正创新、 跸厉奋发、 毅勇前行的 “ 国之大者" 胸怀与政治家的使命担当, 在报告中描绘了未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 从执政兴国、 人民幸福安康、 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部署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 时间表。 这一新命题、 新论断, 新思想、 新战略, 新方略、 新方法, 蕴含若深邃的政理、 法理、 学理, 彰显出党领导法治的政治定力、 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奉法强国的坚定信念、 求真务实的实践理性、 统筹全局的系统观念、 精准练达的辩证方法、 尊法据理的法律思维、 守正创新的理论品格。CD 它精准诠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性质、 内涵、 本质、 目标、 原则、 特征、 意义, 旗帜鲜明地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奥秘———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 它不仅向全世界宣告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 而且宣告了 “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 意义重大而深远。
-、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
马克思、 恩格斯曾指出: “ 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千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孕育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形成和发展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深化和拓展千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同志在系统总结和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基础上, 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命题、 新论断, 新思想、 新战略, 新观点、 新方法。 历经党的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 四中、 五中、 六中全会, 习近平同志逐渐将这一系列法治实践进行理论提炼和升华。 2020 年 11 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响应人民的呼唤与时代的需求, 将习近平同志关千法治的系列论述概括定位为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和长期基本遵循。 这一思想体系系统科学地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 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是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法治最具原创性标识性的范畴体系, 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主体性自主性理论伟大成果, 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思想体系是坚定不移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效能转化,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行动指南。
精准练达的理论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 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 提炼了一整套具有标识性原创性的核心范畴、 基本命题、 重大论断、 经典观点、兴国论语、 济世方法、 智慧安邦、 法治惠民的学术体系、 话语体系、 传播体系。 它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人类法治思想史做出了原创性理论贡献。 这一理论体系蕴含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政理、 法理和哲理的辩证统一, 描绘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的理论图景, 指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人民迈向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前进方向。
辩证统一的实践面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历史、 现实和未来, 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 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 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呈现了辩证统一的鲜明实践面向, 具有科学性、 人民性、 实践性等鲜明特征。 (1) 科学性。 科学性是指人们所凝练、 构建、 栓释的范畴、 命题、 知识、 观点、 论点、 话语等, 具有依托一定学科框架所型构并且遵循该学科思维规律与方法论所形成的练达知识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突出特征在千对法治的外延与内涵、 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高度抽象概括、 精准栓释, 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 深刻揭示法律的本质、 法治的要义、 法理的真谛、 社会主义法治与其他法治的本质及其区别, 从而建构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 时代性, 系统性、 专业性, 继承性、 民族性的标识性法治范畴体系。 (2) 人民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坚持法治为了人民、 依靠人民,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人民的权益要靠法律保障, 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系统研究谋划和斛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 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 理国要道在千公平正直", 牢牢把握社会公正的价值追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推进公正司法, 让人民群众从每一项法律制度、 每一个执法决定、 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CD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把人民作为法治建设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 主动性、 创造性, 依靠人民推动法治改革、维护法律权威、 践行法治理念、 弘扬法治精神强调法律为人民所掌握、 所遵守、 所运用、 所评判, 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意识。 ( 3) 实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