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法治建设前沿研究 提升服务高端决策水平

今日湖北

2022-03-07 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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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法治建设前沿研究

提升服务高端决策水平

——2021年工作总结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我们在中国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的领导下,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部有关部门、省教育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民政与财税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一系列战略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两个确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我们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前进的动力。一年来,我们切实履行研究基地的职能任务,在推动社会治理法学理论体系、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同时,紧紧围绕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法治建设重点、难点、前沿问题研究,着力提高服务决策水平,助推一流法学学科建设,增强国际话语传播力,加强基地协同创新,聚智抗疫、施策建言、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学术交流、协同创新以及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截止12月底,研究基地申报项目共34项,含中标承揽、接受委托14项,自主立项20项,已结项6项(中标承揽、接受委托1项,自主立项5项),其中,中标承揽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个、2021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重大项目1个;向省以上领导机关提出决策咨询建议26份,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批示27件;在CSSCI期刊、一般期刊以及各类报纸上共发表学术论文42篇,其中,在CSSCI期刊发表17篇;获奖8项,其中省部级成果奖2项,其他成果奖6项。特邀国际著名犯罪预防专家斯拉沃米尔·雷多教授线上讲授 “国际预防与犯罪”国际课程,帮助学生拓宽国际视野,增强课堂教学的参与度、互动性和吸引力,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

一、聚焦前沿问题研究“求快”

一年来,研究基地坚持党建引领、思想政治保障,着力提升政治引领力、方向辨别力、凝神正气聚合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研究基地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部署精神,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引导青年学者坚定政治方向,将科研教学与管理保障人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任务,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研究基地以阐释“中国之治”奥秘的理论逻辑力量为基准点,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标志性成果成效显著。围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开展攻关研究,形成了“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研究”“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及其实践研究” “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及其时代价值” “新时代检察工作基本遵循——学习习近平关于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系列观点的体会”“习近平司法改革理论的核心要义及时代价值”“习近平公共卫生与健康治理理论的核心要义及其时代价值” “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列观点的核心要义及其时代价值”“习近平与枫桥经验”“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理论的核心要义及其时代价值”等10个领域15个系列成果,已公开见刊13篇,待刊2篇。其中,《“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的基本遵循--学习“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的心得体会》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批示。

组织专家全面系统梳理、阐释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萌发、形成、发展的时代背景、核心要义、理论特征及时代价值,形成了“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系列论述摘编(30万字)”,有关《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论述摘编》相关请示文件先后获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副会长王其江同志批示。

围绕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研究基地负责人徐汉明教授领衔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项目,经教育部评审,中标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王晋领衔的“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项目,中标2021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重大项目;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徐汉明教授完成著作《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二、聚焦热点问题研究“求新”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湖北省委省政府全力打好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落实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发挥智库作用,服务抗疫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主动与本校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武汉地区的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江汉大学,跨省的浙江理工大学,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协同合作,与湖北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及武汉、宜昌、襄阳以及15个市(州)、直管市司法实务机关支持,积极提出抗疫决策咨询建议。今年共提交《妥善应对涉疫行政争讼、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建议》《疫情反扑下武汉居民行为及心理表现调查报告》《新冠疫情影响湖北高校大学生的就业困境及对策》抗疫决策咨询建议3项,其中,《妥善应对涉疫行政争讼、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建议》被教育部办公厅采纳;《疫情反扑下武汉居民行为及心理表现调查报告》被武汉市政协《社情民意》刊物采纳,并获武汉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杨智批示;《新冠疫情影响湖北高校大学生的就业困境及对策》获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肖菊华批示。

三、聚焦重点问题研究“求深”

研究基地以“双一流”学科建设为契机,以法治发展战略研究、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重点课题研究、社会治理法治建设重点课题研究中长期规划为指南,以专家工作室为平台,坚持“问题导向、紧贴地气、协同创新、引领前沿”的新型法治智库研究思路,按照智库建设发展规划,紧紧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建设、司法体制、社会治理四个体系(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着力重大问题组织学科协同、校校协同、校地协同、国内外专家协同攻关,破解公共安全、公共服务、法治评估、司法体制等领域理论及实践难题,为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为中央和地方科学决策提供知智服务,聚焦社会治理法治前沿,增强科研硬核力量,优化决策咨询成果,助推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

集中重大课题攻关。一是,围绕湖北省司法厅打造法治社会建设“湖北版”,徐汉明教授、徐凯讲师、邵登辉讲师等接受湖北省司法厅委托项目,完成提交《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被吸收采纳;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构建重大问题研究,徐汉明教授、戢浩飞博士、邵登辉讲师等参与起草《湖北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决策咨询报告,获时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黄楚平批示。三是,围绕如何回应群众的需求、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受武昌区委政法委“打造‘基层社区治理滨湖模式”委托项目,协助武昌区水果湖街道滨湖社区创建基层社会治理样板社区,徐凯讲师、叶强讲师、邵登辉讲师等多次到武昌区委政法委、滨湖社区开展实地调研,完成提交《打造滨湖社区治理模式建议稿》;四是,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叶强讲师提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构建》,中标2021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五是,围绕“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研究,接受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委托项目,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调研和编制任务,完成提交《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六是,接受委托国家社科基金社科学术社团主题学术活动重点攻关项目——举办第七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会议于2021年6月19-20日成功举办,吸引全国高校院所、实务部门270余位专家学者与线上30余万名参与者互动研讨,社会反响良好。七是,在2018年经湖北省委宣传部考核甄选,以鄂宣文[2018]3号文向中宣部推荐培育研究基地为“国家高端智库”的基础上,继续申报“国家与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 国家级高端智库。根据中宣部智库建设办公室关于补报近三年智库建设情况及相关成果的要求,我们对近九年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国家高端智库建设总结报告》及相关批示附件,由我校向湖北省委宣传部专题报告,省委宣传部审查后认为符合国家高端智库申报条件,并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许正中同志签批报送中宣部及智库办审批。八是,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推进社会治理法学新文科建设,我们积极响应,会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公安学5个一级学科,组织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法治社会建设观测重点实验室九是,根据中国法学会相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和建议,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领导批准,积极组织专家参与编写申报材料,协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报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十是,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司法部)调研局相关智库基地建设要求,报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领导批准,以学校名义向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司法部)调研局申报“法治社会建设研究基地”。

服务高端决策咨询。以“1000名决策者咨询服务行动计划”为抓手,服务中央与地方重大决策。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决策咨询建议26份,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批示27件。其中,《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审判中心主义的变革》获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批示;《新冠疫情影响湖北高校大学生的就业困境及对策》被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副院长贺小荣分别批示;《“新时代”检察职能激发理论纵深前行(2019-2020检察理论研究综述)》《“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的基本遵循--学习“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的心得体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分别批示;《人民检察事业90年:发展历程、制度优势及其效能转化》《十年赓续,从新出发——新时代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综述(2012-2021)》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批示;《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论述摘编》获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副会长王其江批示;《新冠疫情影响湖北高校大学生的就业困境及对策》《武汉特大城市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现状、因素及对策研究》《科技资源配置水平指标体系构建及其政策建议》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肖菊华批示;《关于疫情下武汉居民行为及心理表现调查报告》被武汉市政协《社情民意》采纳刊发,并获武汉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杨智批示;《行政检察客体之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参阅件》采纳刊发,并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批示;《妥善应对涉疫行政争讼、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建议》被教育部办公厅吸收采纳;《健全新型反哺支持机制助推乡村振兴的若干建议》被中央政策研究室综合研究局《综合研究》采纳刊发;《关于完善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的若干建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参考》采纳刊发。

积极推进成果转化。研究基地专家团队在CSSCI期刊、一般期刊以及各类报纸上共发表学术论文42篇,其中,在CSSCI期刊发表17篇,其他期刊19篇,报纸7篇(其中5篇在中央级报刊发表)。徐汉明教授、邵登辉讲师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第七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会议综述》发表于《中国法学(英文版)China Legal Science》。徐汉明教授、邵登辉讲师的《新时代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行动指南——学习“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论述”的体会》发表于《法制与社会发展》,被《法学学术前沿》转载;徐汉明教授、赵清博士生的《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审查的三个运行向度》发表于《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徐汉明教授的《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成效评估、短板检视、路径选择》发表于《法治研究》;徐汉明教授、邵登辉讲师、孙逸啸讲师、叶强讲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发表于《公安学刊——浙江警官学院学报》;方世荣教授、谢建义博士的《正当程序视域下我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的完善》发表于江汉论坛;戚建刚教授的《特殊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法制模式之变革》发表于《清华法学》;张新平副教授的《人工智能时代舆情治理的转型与创新》发表于《情报杂志》;叶强讲师的《论教师惩戒权与父母惩戒权的法理关系》发表于《教育发展研究》;孙逸啸讲师的《网络平台自我规制的规制:从权力生成到权力调适——以算法媒体平台为视角》发表于《电子政务》;徐汉明教授、戚建刚教授、邵登辉讲师的《基层治理“三治融合”方式方法研究》发表于《中国治理评论》;徐凯讲师的《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中的法治社会建设》发表于《人民法治》;邵登辉讲师的《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发表于《人民法治》;徐汉明教授的《中国反洗钱法律的运行绩效》发表于《法制日报》;徐汉明教授、李辉博士生的《人工智能应用于反洗钱的进路及前景》发表于《人民法院报》;徐汉明教授的《为保障中部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发表于《民主与法制时报》等等。出版著作5部,即:陈柏峰教授参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徐汉明等参编的《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徐汉明教授等编撰的《国家与社会治理法治化第五卷——社会治理法学》(湖北人民出版社2021年6月出版);叶强参与编撰的《法学学科课程思政教学范例》(第19章——教育法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5月出版);出版《社会治理法治前沿》季刊2021年1、第2期、第3期。获奖8项,即:徐汉明教授的《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论述解读》获2020年度蒙格斯逸才奖;徐汉明教授、丰叶博士生的《检察机关“先行拘留权”属性、程序、效能之逻辑结构》获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徐汉明教授的《“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的基本遵循--学习“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的心得体会》获“第三届网络空间治理中国论坛”优秀论文奖;徐汉明教授、李辉博士生的《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理论“之溯源、核心要义及其总体性特征》获“第三届网络空间治理中国论坛”优秀论文奖;李辉博士生的《基层行政复议法律适用的偏离与改进》获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二等奖;徐凯讲师的《乡土社会的互动逻辑及其对乡村治理的影响》获第十四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三等奖;博士生谢欣源的《农村合作养老机制探究》获第十四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优秀奖;曹永新研究员的《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变迁与利益调整引发“民转刑”案件的主要类型、特征、成因及对策研究》获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和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文化发展研究院联合举办的“文化与乡村振兴”主题有奖征文活动二等奖。

四、瞄准学科建设研究“求实”

研究基地适应打造“结构合理、体系完备、内容新颖、知识融通”的新型交叉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目标要求,着力构建科学完备的社会治理法学学术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是,深化体系构建。坚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习近平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当代丰富而生动的中国社会治理宏大实践为模本,对新中国70年尤其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实践进行系统总结与理论升华,创新性挖掘中国数千年治理文化,创新性转化域外治理文明成果;对社会治理法学与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及其他人文社科相关学科的研究对象进行精准划分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构建了社会治理法学核心命题、基本范畴,对社会治理制度演进、基本原则、性质地位、部门法构成、实施与评价等基本理论体系,回答在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时代之问”“科学之问”“人民之问”“价值之问”从而形成了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习近平与枫桥经验》《习近平公共卫生与健康治理理论》为导论,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托重大项目《社会治理法学原论》为构架,以《公共安全法律制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法律制度》《法治社会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社会治理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相协调的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并将这一理论体系转化为教材体系、课程体系。二是,优化教材体系。多次组织《社会治理法学原论》教材修订座谈会,广泛听取和征集修改意见,组织教材编写小组再次修订了首部《社会治理法学原论》教材55万字,为社会治理法学新文科建设、智库建设、高质量成果产出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提供智力支持。三是,注重协同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共建一流‘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指示精神,报经湖北省政府批准并获得省财政厅、教育厅支持,积极与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开展合作,已于2021年6月与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江汉大学、黄冈师范学院6所省属高校签署《新文科--“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协同创新合作协议》,与6所高校实施省部共建“社会治理法学”一流新文科,探索合作建设新模式,破解传统法学教育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推进对法治人才巨大需求的“八个严重滞后”“三大尴尬”, 以满足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治理卓越法治人才的急迫需求。明确我校为6所省属院校提供《社会治理法学》教材、编制课程与学生培养方案、培训师资队伍;相关6所院校提出创设“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学科评价办法等等。四是,激励学生成才。为了培养更多“综合型、能力型、创新型”的卓越法治人才,鼓励更多的优秀学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组织开展第二届 “徐汉明社会治理法学教育基金”奖学金评选工作。博士研究生赵清荣获2021年度“徐汉明社会治理法学教育基金”一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李辉、硕士研究生罗俊宇荣获二等奖学金。五是,举办博士论坛。5月29日,在武汉举办“第二届青年博士论坛暨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发布”,本届博士论坛吸引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湖北省社科院、湖北经济学院等高校的法学博士学子踊跃参与。10月21日,在武汉举办“第三届武汉地区青年博士论坛暨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发布”,本届论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发起、组织并主持议程,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工程大学、三峡大学等青年博士参会交流。六是,实化教学管理。首先结合疫情形势,促进教学改革,完善教学管理,特邀特聘文澜学者、国际著名犯罪预防专家斯拉沃米尔·雷多教授线上讲授 “国际预防与犯罪”国际课程32课时,其目的旨在坚持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教育理念,通过开放、多元、弹性、自主的教学机制和模式,帮助学生拓展国际视野,增强课堂教学的参与度、互动性和吸引力,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其次,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试卷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9-2022级研究生期未考试试卷抽查(结业论文)进行抽检,其目的是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强化学风建设,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基地积极配合,按时送检,并对抽查不合格的1名博士生及时进行了相应处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组织落实了该项工作。再次,根据学校有关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组织完成2018级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工作;组织完成2019级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组织完成2019级、2020级博士中期考核、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工作;组织完成了研究基地首位博士后出站工作。徐汉明教授指导的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史可获校级优秀博士论文。七是,注重能力培养。按照“复合型、创新型、能力型”的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健全复合型课程体系与双导师授课制度,开展了“读书会”与“研讨会”、“小课堂”与“大讲堂”等活动。主要包含:积极开展读书活动,要求研究生完成读书笔记,激发社会治理法学学子的读书和思考能力;开展了“小课堂”活动3次,特邀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柏才教授为学生讲授如何拟制会议纪要,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支部书记姜公映同志讲授如何撰写新闻稿,布置课堂作业并进行点评和指导。邀请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开展“法治中国”大讲堂1场次。八是,丰富教研活动。教研活动方面,适应学生实际,加大组织学生参与学科理论研究与社会法治实践力度,鼓励和督促学生积极参与导师组织的社会调研等各类教研活动,本年度学生与导师合作或独撰发表学术论文7篇,参与课题研究3项,参加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7篇。获得荣誉方面,社会治理法学专业2018级硕士研究生许燕子、2019级硕士研究生王柯心、2020级硕士研究生黄铿获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硕士研究生许燕子获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孙逸啸获2021年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博士研究生史可获2020-2021学年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学生就业方面,今年共毕业硕士研究生8人,博士研究生1人,目前已毕业的研究生就业率达100%,多人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凸显了本专业研究生学业进步与研究实绩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五、瞄准学术交流合作“求效”

以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专家委员会、高端论坛、座谈会等为载体,以提高学术交流质量和实效、培育学术交流精品为重点,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开展学术交流。一是3月22日,线上召开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各位理事、委员在线审议了本次会议文件,对研究基地的年度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赏,对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二是5月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城乡社区治理中动物文明建设法治化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山东大学多名学者以及实务界专家参加会议,就动物文明建设问题开展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会上为研究基地在东中西部地区设立的首个观测点——“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观测点”揭牌,该观测点与杭州钱塘新区海天社区合作,旨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观察、总结、推荐基层社会治理新鲜经验,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服务地方法治社会建设。三是5月29日,在武汉举办“第二届青年博士论坛暨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发布”,本届博士论坛吸引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湖北省社科院、湖北经济学院等高校的法学博士学子踊跃参与,21位法理学、宪法行政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社会治理法学、统计学、管理学的青年才俊围绕“新时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题同台论道,各抒己见,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献计献策,呈现了一场丰厚的学术盛宴。徐凯讲师在会上发布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并作相关说明。四是6月19-20日,在武汉召开第七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本届论坛共有200余名中外专家学者以线上线下方式参会,56人参与发言交流学术成果,吸引了33.9万人次线上互动研讨,社会反响良好。本届论坛聚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应对的基础理论命题与现实实践问题,涉及基础性框架性问题的宏观把脉与相关具体制度安排研究,研究成果涉及法学、医学、公共管理、社会学等不同学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贡献概念体系、基础理论命题以及制度设计方案,奉献了一场丰厚的学术盛宴。五是10月21日,在武汉举办“第三届武汉地区青年博士论坛暨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发布”,本届论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发起、组织并主持议程,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工程大学、三峡大学等18位青年博士参会发言,以“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为主题展开交流研讨,助力法治社会建设。徐凯讲师代表科研团队发布《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并作了相关说明

六、瞄准国际话语传播“求质”

充分利用联合国预防犯罪与刑事司法大会、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大会、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剑桥国际反经济犯罪高端论坛、国际网络犯罪监管协会、国际刑法协会等6个平台及东南亚国际组织平台的互联互通,有效保障专家、学者及研究生在国际舞台上展示才华,扩大研究基地国际影响力。一是创造条件“走出去”,加强深度交流。3月9日上午,在武汉举办第十四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分会场会议,该分会场议题为“亚太地区跨区域反洗钱措施之专家与学者建言”。本次为期6天的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于3月7日在日本京都开幕,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共有152个国家派员参加,我校是唯一1所受邀单独设立分会场的中国高校。徐汉明教授以《人工智能应用于反洗钱的进路及前景》为题和与会的联合国知名专家通过国际连线视频交流,郭泽强教授、叶强讲师、张正宇讲师分别在会上发言。二是适应需求“引进来”,突出对比交流。其一,6月19日,第七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于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宾馆隆重开幕。本届论坛的主题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研究基地共邀请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高级专家斯拉沃米尔· 雷多,阿塞拜疆总检察长办公室联合工会委员会主席鲁士兰· 哈杰耶夫,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高级检察官西里撒克·提亚潘,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教授汤姆·茨瓦特,香港大学名誉法学教授、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副主席(参议院)江乐士,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秘书长汉·莫若,美国东北大学教授尼克斯· 帕萨斯7名外籍专家线上出席论坛并作主题报告。其二,特邀特聘文澜学者、国际著名犯罪预防专家斯拉沃米尔·雷多教授线上讲授 “国际预防与犯罪”国际课程32课时,帮助学生拓宽国际视野。三是开阔视野“借鉴好”,注重应用交流。调配组织专家、科研秘书、科研助管力量继续总结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域外资源研究、整合经验;扎实进行开展域外司法管理、社会治理、知识产权、公共安全、检察制度和法治评估“六个领域”的法治资料编译,文献整理,课题攻关以及创新成果转化工作;继续运用先期研究成果,组织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四是打破壁垒“聚智多”,汇聚系列交流。着力推动学科、院系、校校、校地与国际智识资源破垒融合,对域外国家法治与司法立法技术与成果进行创新性转化,重点观察和研究其司法、网络法治、犯罪控防、金融证券等前沿学术问题,旨在握紧法学与法律研究的国际话语权,助推湖北抢占国际法学研究高地,提升湖北人文社科的软实力与影响力。

202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工作部署要求,着眼于党和国家信得过、用得上的新型智库标准,为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供高质量智库产品,进一步完善智库实体化运行的体制机制,按照“问题导向、紧贴地气、协同攻关、引领前沿”的思路,努力形成“品牌成果”系列化集成,“品牌介推”全媒体传播,“品牌效能”多维度释放。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两个确立”落实到行动上来,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大任务,努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服务于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党政机关的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法律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共建共治共享共同体的智力支撑;转化为诠释、传播“大国之治”的“中国经验”“中国智慧”“中国话语”的国际表达。

(三)深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刻把握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在关系,深入研究中国当代社会治理法治的历史进程,悉心把握中国当代社会治理法治进程的基本规律,着力论证与阐释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的中国道路之内在必然性与基本型态;站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入研究与观察“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发展战略与实施效度,适时提供“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决策建言。

(四)建立稳定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活动;积极创造条件,通畅成果定期定向报送机制;认真完成中央政法委、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两高”及东、中、西部地区省级党委、政府与地方执法司法机关委托的咨询任务与课题,着力承担有关法治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法治等第三方评估工作;建立有关省级党委、政府、执法与司法机关协作研究机制。

(五)提升国际交流能力。搭建运用好6个国际合作平台,着力打造“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学术品牌,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工作,讲好“中国故事;有重点、有计划、有保障地参与国际智库研讨会,进行高端智库学术交流;加强涉外法治领域决策咨询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加强我国法域外适用研究

(六)加强成果平台建设。编辑出版“中国法治社会建设指数蓝皮书”“国家与社会治理法治化”系列文丛以及《社会治理法治前沿》刊物,介推相关学术研究成果;编辑《决策咨询报告》《成果专报》等,为党政机关、执法司法部门决策提供咨询建议;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报刊平台和网络平台展开合作;做好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的信息采集与发布工作,完善智库成果媒体联动发布机制。

(七)加强法治社会观测实验室建设。争取东、中、西部党政机关支持,设立社会治理法治社会建设观测实验室;创建院校、党政机关、执法司法部门、基层社区、志愿者多元主体共商共建、共治共享观测点的联动机制;发挥法治社会建设观测点作用,适时提供观测样本;协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三治融合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调查等工作;加强法治评估指标体系、地方立法质量评估等领域研究工作,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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