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看财经2991:官员办公室小一点有什么关系?

今日湖北

2025-05-25 09:39:46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于20131029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于20131118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于202552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于202552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自202552日起施行。

其中,第四十四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优先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采取工程改造方式整改的,工程改造方案应当简易、合理、厉行节约,多出的办公用房面积公用,不得直接隔断封死,防止造成新的浪费。

我在20151120日提了一个民主党派社情民意信息:《关于办公室整改由第三方公司实施的建议》。

内容:

1115日,湖北省纪委通过其官方网站推出“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第4期。本期讲述,某市一个局的党组书记、局长张某某原办公室面积为90余平方米,含有接待室、休息室和洗漱间。20139月,全市开展超标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张某某便搬到隔壁一间符合标准的办公室,但同时设置一道暗门通向原办公室。原办公室虽然挂有“阅览室”的牌子,但没有真正作为“阅览室”向职工开放,只是摆放了少量书籍资料,实际使用人仍为张某某。

张某某违规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构成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且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中弄虚作假,影响恶劣,应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第82条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经该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腾退超标准使用的办公用房。其实这种问题比较普遍。整改办公室难以取得积极的效果。

主要的问题出在,各单位的办公室整改,都是由本单位设计、施工、纪检部门验收合格之后,就可以过关了。首先,各单位在整改办公室时,会按照某级别官员办公室的最上限来设计,“就高不就低”。比如,某级别官员的办公室面积可以在10-15平方米之间,那么肯定会按照略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来设计。结果造成“削罗卜”的结果:面积符合标准了,但是,往往是前后左右削掉一点,没有利用的价值,办公室整改形同虚设(而且造成了更大的浪费)。其次,在验收时,合符标准即可,不会经常去看是不是与其他办公场所链接。

为了真正实现“从严治党”的目标,转变干部的工作作风,建议:由第三方公司来改造办公室,采用“切块”的方式,而不是“削萝卜”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办公面积。比如说,按照每个官员最低限——10个平方米来设计,所切出的一块面积,可能开一个门又可以作为小办公室

十年过去了,又一个建议被采纳。

鄂ICP备2020021375号-2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备案号:42010602003527

今日湖北网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湖北报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027-88568010

运维监督:1330719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