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价加成 药价比以前便宜15%

今日湖北

2018-01-21 09:56:45


我省100余家医院完成改革 药价比以前便宜15%

省物价局昨日发布消息称,10月30日起我省各县(市)实施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

据省物价局农产品与医药价格处处长李新阶介绍,目前实施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为药价的15%,新政实施后药品加成取消,理论上药价将比以前便宜15%。而药品加成取消后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也就是将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

据李新阶透露,此次改革后,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医院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湖北省物价局已对106项省管价格项目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诊查费5项将上涨75%,护理费15项将上涨150%,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共计86项将下调20%,其中如核磁共振平扫将由500元降至400元,彩超由以前的100元降为80元。此外还有4063项收费标准,将由各县市相关部门对本地综合改革医院进行价格测算,提出初步调价意见。

李新阶表示,此次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涉及的医院,包括我省第一、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以及其余县(市)政府确定的相关县级公立医院,总计有100多家。新政主要是为了改变以前一些医院“以药养医、过度医疗”的价格体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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