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建议,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启动《智能驾驶法》立法,对智能驾驶定义与分级、市场准入、车辆安全标准、数据安全管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核心内容作出系统规定。同时,明晰事故责任分配机制,系统未激活时适用传统过错责任原则,系统激活状态下,将智能驾驶系统认定为产品,其导致的事故适用产品责任规则,由有过错的开发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她还建议,建立并推行算法备案和伦理审查制度,要求开发者就算法决策逻辑、伦理考量等进行备案,由独立委员会审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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