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一退役军人的疑惑:工作安置5年为何得不到落实?

今日湖北

2021-08-30 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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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民子弟兵”到“最可爱的人”......不同时期的称呼,凝结着人民群众对军人的亲近崇仰之情。军人职业,承载着一般行业无法比拟的艰苦和风险,作为国家利益的挥卫者,千千万万军人铸起了国家安全、百姓安康的坚强盾牌。为此,中央制定了《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法律法规,为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2018年3月,中央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部。

近日,红安县退役军人的姚先生向本网投诉称,他于2010年12月入伍,2015年12月因母亲大病(心脏主动脉夹层动脉瘤,母亲于2017年去世)申请退役,预备役中士军衔,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持有退役士官证、制配(汽车修理)技师、电工作业,在部队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未领取退役金,2016年12月8日,红安县人民政府安置办公室向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红安供电公司开具了《退役士兵安置介绍信》(红退字[2016冬]第18号)

红安县供电公司以没有正式职工报录权限和需向上级清示为由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接收,,姚先生多次到其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湖北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湖北省安置办)及红安县政府都高度重视,2019年10月24日分别给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红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发督办函,红安县政府分管县长于2021年1月亲自督办,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态度是只能按货币安置的方式代替工作安置来接收退役军人的工作安置问题,且无法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办法。导致姚先生5年来都没能入职,且无法享受退役军人应该有的合法权益。目前,当事人姚先生也在积极寻求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们呼吁有关部门积极、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求助人: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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