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通报2起违反组织纪律典型案件 均受处分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2018-01-21 10:55:24

1、仙桃市三伏潭镇三伏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锦刚,在该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拉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仙桃市植物保护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刘美刚,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擅自外出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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