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喆:恩施建始警营的“啄木鸟”

未知

2018-01-21 10:52:49

在建始县公安局有这样一位民警,每当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时,总是第一时间向他发来短信报备;每当民警在执法执勤中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总能及时收到他打来的“纠正”电话。他,就是该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刘喆。

从事警务督察工作5年以来,他始终坚持“严格监督就是最大关爱”理念,开拓创新,敢督善管,亲民爱警,被民警亲切的誉为“警营‘啄木鸟’”,并多次受到省、州公安机关表彰。

勤奋好学 督察队伍中的业务尖子

作为管警察的警察,刘喆非常注重提高自身素质。2011年3月,从乡镇派出所调到建始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担任教导员后,他清醒地认识到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已,才能适应地方的需要,才能适应单位的需要。

工作中,刘喆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既学习各类执法执勤规范,也学习督察业务基本知识,并积极参加各项督察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网上督察系统、语音督察系统、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强制措施报备系统等督察信息化操作应用平台,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刘喆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甘当小学生,不懂就学,逐渐成为督察系统的行家里手。过硬的业务基本功使他在全省督察部门大比武竞赛中名列前茅,因业务能力突出多次受到省、州政法和公安机关表彰,被省公安厅列为全省督察系统人才库、12389案件核查人才库。

  大胆创新 “短信报备”杜绝执法不规范行为

刘喆勤于思考、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不断推动督察方法深化发展和督察效能快速提升。

在警务督察工作中刘喆发现:民警素质良莠不齐,再加上警务工作繁忙,民警在执法执勤中容易发生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如何改变这一难题?刘喆决定尝试采取事后监督变为提前介入办法。

经他积极争取建议,2014年,建始县公安局出台了《执法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及民警在进入办案区办案时,必须通过警务通短信向县局督察大队报备,报备短信必须包括被讯(询)问人姓名、案由、起止时间等详细信息。督察部门按照报备短信的内容,通过网上督察应用系统对办案单位的执法活动进行实时督察和事后抽查,及时查纠、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并将讯(询)问等重要执法环节的同步录音录像下载保存,实行“一案一档”。

“短信报备”措施实两年以来,该局督察大队共接收执法报备短信3000余条,极大的提高了督察的精确性、实效性,全局因接处警、执法办案不规范引起的涉法投诉从实施前每年20余件下降为每年不足5件。“短信报备”措施有效杜绝了在办案区管理使用上的不规范行为,确保了执法安全,推动全局形成了“干在平时、比在平时、管在平时”的常态化工作格局。

  敢督善管 甘当警营“啄木鸟”

自从调到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担任教导员后,刘喆始终坚定信念不动摇,多年如一日地坚守在督察岗位上,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默默无闻地奉献着。

在深入基层督察过程中,他主动捕捉公安工作的新问题、新情况,敏锐把握民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公安形象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从分散零星的问题中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及深层次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综合研判,用规范的督察活动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较好地发挥了督察的建设性作用。

实践中,他始终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样要求”:“一个标准”,即大力推进督察工作标准化建设,在实践基础上,将现场督察的内容分门别类地建立健全操作规程,严明督察纪律,做到“督”有依据,“察”有规范;“一把尺子”,即坚持公正评判,对同一时间、同一条件、同一工作内容、同等数量的事项进行督察时,做到不偏不倚,注意督察项目的合理性、标准的统一性、数量的可比性,防止评判不公正损害基层工作的积极性;“一样要求”,即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民警还是领导,发现问题必指出、必整改,严重问题必通报、必查纠。五年以来,他先后下达《警务督察通报》200余期,既有警容不整、迟到早退等行为,也有冷硬横推、服务态度差等现象,充分发挥《警务警察通报》查处一起、教育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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