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鹤峰县“三公”经费总支出情况较上年同期减少107.9万元,实现了“只减不增”的预算目标。这是该县“严控‘三公’经费,打造清廉机关”取得的成效。
1至11月,该县出国境费用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万元,下降35.7%;公务接待费用202.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3万元,下降1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0.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3.1万元,下降12.1%。
该县严格预算管理、制度管理和检查监督,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加大“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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