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川农商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今日湖北网讯(通讯员:谭文凯)自去年8月利川市金融精准扶贫工程启动以来,利川农商行紧紧围绕利川"绿色富硒食品、生态旅游、清洁能源、生物医药、信息物流"等五大绿色产业链,聚焦精准,重点跟进,分类施策,加强合作,尝试合理引导外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产业带动脱贫等多种扶贫模式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其中产业带动脱贫经验已被省联社驻点帮扶村借鉴。截至6月末,全行已累计发放金融扶贫贷款2256笔,金额1.69亿元,完成全年投放计划2.55亿元的66.27%,扶贫小额贷款累放额和余额均居全市各金融机构之首。通过对前段时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分析总结,笔者认为存在着以下困难与问题,其中既有自身主观原因,也有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客观原因。
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户盲目申请贷款。第一,贫困人口分布相对分散。利川市虽是恩施州国土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县级市,但人口密度仅为195人/km?。全市141个贫困村和14.3万贫困人口广泛分布在15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给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的宣传带来了极大挑战。第二,贫困人口文化水平较低。全市贫困人口总体文化水平不高,符合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40%为小学文化,仅38%的人口具有初中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他们缺乏脱贫主动意识,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同时也对贷款和银行服务较为生疏,大多不愿意主动了解相关政策,对小额扶贫信贷宣传政策的理解存在困难,给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带来一定障碍。第三,部分干部政策宣传有误。由于部分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做事操之过急等原因,加之部分乡镇村支两委、驻村干部在宣传扶贫小额贷款相关政策时,错误的将其宣传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可享受或可直接领取"扶贫款",致使很多贫困户不管是否有生产项目、是否符合年龄和征信记录等条件都去乡镇扶贫办领表申请,甚至连不属于贫困户的都去申请。此外,一些符合申请条件的贫困户也误以为贷款后不需支付利息,不知道是在贷款本息结清后由政府再贴息给农户。第四,宣传方式缺乏多样化。目前,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的宣传主要是靠扶贫办和利川农商行先组织乡镇村支两委、驻村干部及扶贫工作队学习,然后再由他们入村宣传,采取的是逐一入户宣传、面对面宣传、口头宣传的方式,或是由贫困户到银行营业网点当面咨询工作人员,存在宣传渠道单一、效率低下、宣传材料过于生涩难懂等问题,致使贫困户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
二是贷款投放不精准,项目调查过于粗放。由于前期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申请农户过多、申请大量积压,给贷前筛选工作和群众解释工作带来巨大压力,挤占了办理其他信贷业务的时间和精力。同时,由于农商行接收贷款申请主要是通过扶贫部门直接递交申请表,在剔除不符合硬性规定的申请后基本上全部接收,缺少与贫困户的面对面交流和对生产项目充分的现场调研、筛选,致使无法识别贷款的真正用途,给银行回收信贷资金带来较大风险。
三是贷后缺乏有效监管,挪用资金乱象丛生。第一,银行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在"春天行动"等任务的推动下,利川农商行全体信贷员的精力主要放在投放扶贫小额贷款上,加上单笔借款数额较小、借款人数众多,贷后监督工作未能及时得到网点负责人及信贷员的重视,导致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挪作他用的现象较多,严重浪费扶贫资源。第二,借款人和项目较为分散。由于人口密度小,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借款人及其生产经营项目分布较为分散,给信贷员在短时间内进行实地考察带来巨大挑战。若严格按照每月实地考察一次的规定来执行,无疑将拖累扶贫小额贷款投放的整体进度。第三,借款人缺乏规范性资料。由于文化水平、管理经验等因素的限制,大多数借款人没有规范化的经营情况表上报给银行,银行不能按月、按季度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致使银行在贷后的监管工作中极度缺乏客户经营数据。
四是金融服务不全面,智能化水平待提高。当前,全市金融扶贫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但细究起来,仅仅依靠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是远远无法满足全市脱贫工作和普惠金融长远发展的,利川的整体金融服务水平和营业机构智能化程度也远远低于经济发达地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第一,贫困户文化水平较低,不擅长且不愿意操作电子产品;第二,农商行分配在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的人力、物力及财力不足,使得ATM机、智能终端机等智能化产品投放量不足以满足现实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与困难,现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一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贷款成贷率。高效、到位的政策宣传是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重要前提,不仅有利于减少无效申请、提高扶贫办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还有助于提高成贷率。第一,创新宣传方式,精准传达政策。贫困人口较为分散是造成宣传困难的客观因素,除了要善于利用乡村广播等工具,还要建立简单可行的包村宣传制度和顺带宣传制度,要求一个宣传员承包一个村,与宣传新农合、农村医保、发放各类补贴款项等工作相结合,逐一入户宣传和集中村民进行宣传,最大程度让各项政策及时、高效传达给贫困户。同时,还可以根据贫困户的文化水平,制作简单易懂的宣传材料,并标注重点,从源头上减少因政策误读而产生的问题。第二,结合智力扶贫,增加宣传频率。针对多数贫困户文化水平较低、发展能力不强及技能缺乏的状况,农商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可与政府智力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农村劳动力专业培训作为提高贫困群众技能、增加劳务收入、提升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利用课前时间宣传政策,并请授课人员参与,使用农户容易理解的语句和表达方式进行有效宣传。同时,扶贫办和银行工作人员要着重加强对宣传人员的培训与指导,确保理解到位、语言简单规范易于理解且不容易出现歧义,避免因群众误解产生麻烦。
二是要强化项目筛选工作,提高贷款精准率。只有在"精准宣传"的基础上才能做到"精准筛选"、"精准投放"。第一,依靠政府扶贫部门,严格初选生产项目。在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政府扶贫部门接受农户贷款咨询时,要正确判断其是否符合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好解释说明,消除农户疑虑;对初步判断为较优质的生产项目进行标记并建立台账,单独列出送交农商行,以便有针对性的给予重点支持。第二,搭建项目申报平台,重点支持优质项目。建议在扶贫部门的网站上加载项目申报平台,让具有优质项目的农户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在该平台上申报,更详细的展示生产项目的当前状况和经营预期,以便对真正优质的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贷前调查和重点投放。第三、优化金融服务环境,简化银行办贷流程。鉴于无法克服贷款客户众多的客观困难,可以通过简化贷前审查制度、简化系统录入等工作来降低工作强度,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对真正贫困户和真实生产项目的识别上,加强对其经济情况和评估项目经济效益的了解,并对项目进行分类处理,将同类行业交由同一个信贷人员处理,提高办贷的效率和贷款投放的精准度。
三是政府银行群策群力,提高贷款使用率。农商行要依照"谁发放谁跟踪"的原则,设立贷款台账,并要求信贷人员定期上报贷款资金是否发生大额转入他人名下、高频率的大额转出等异常现象,同时通过电话回访、借款人拍照等方式跟踪项目生产情况,以及通过政府与社会共同监督贷款资金的应用,督促借款人提高生产生活水平,确保贷款资金没有挪作他用。从政府角度看,可以指定扶贫办或对应的产业部门负责,要求借款人按月上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并将有疑点的项目汇总给银行,由信贷人员进行现场核实;从社会角度看,可以发挥群众监督力量,制定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揭发虚假项目、挪用资金等行为。对于挪用贷款资金的,可要求其提前结清本息。
四是积极探索金融创新,提高政策执行率。金融扶贫工作不应只局限于发放贷款,政府和银行还应探索创新金融扶贫模式。首先,要提高银行的不良贷款容忍度,针对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生产项目的特点,设计新的信贷产品。其次,针对农村的房屋、土地、林地等资产的抵押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障碍,建议由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建立融资平台,扩大抵押范围、简化登记手续。第三,针对担保公司少的问题,建议由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吸引小额担保公司入驻,也可以由村民联保联贷或设立互助基金,共同承担债务。第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理引导社会其他力量共同参与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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