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过节 一寸不让]利川一领导6次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受处分

荆楚网

2018-01-21 10:52:49

1月3日,湖北省纪委连续第三天通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案件。今日关注利川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华中师范大学办公室副主任公款报销礼品费案件。

【案例一】

2008年8月至2015年2月,利川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利川市利用外援资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马绍鹏先后6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合计12600元。此外,马绍鹏还有其他工作失职错误。2015年8月30日,利川市纪委给予马绍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马绍鹏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全额追缴违纪所得。

【案例二】

2014年2月18日和3月24日,华中师范大学办公室副主任吴海涛用公款报销礼品费共计27239元。2015年12月9日,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给予吴海涛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违纪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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