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北网讯(记者 王成高 通讯员 刘丽)3月9日,咸安区财政局召开全区财政系统工作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会上,局党组书记分层次与相关责任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区纪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组组长余俊就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三点要求。
一、对好思想“指南针”。要求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认识上提高站位,找准定位,把主体责任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既要承担深化财政改革、推动经济发展的第一责任,也好当好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把财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股室(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推动、教育、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
二、种好主体“责任田”。要求党组成员及各股室(单位)、财政所负责人严格对照责任书履行好主体责任,锻造好责任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到每个干部、每个岗位、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时间节点,做到党组、股室(单位)主体责任、党员干部直接责任的全覆盖。
三、当好责任“领头羊”。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坚持亲力亲为,躬身实干;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上带下,身体力行;带头廉洁自律,牢记公款姓公、公权为民;带头接受监督,敢于接受监督,善于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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