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北网讯(记者王成高通讯员肖斌徐强)通山一女子借用朋友的小轿车后,为“方便”车子行驶和任意停放,自认为聪明,随意改变车牌数字,不巧的是改变后的号牌与他人车牌“撞衫”被举报,1月12日,该女子被通山警方依法给以罚款并处拘留的行政处罚。
1月3日晚上10点多,谢先生驾驶自己号牌为鄂L***22的轿车途径通山县通羊镇兴业街路段时,发现停放在某宾馆前路边的一辆轿车牌照十分熟悉,仔细一看,竟和其本人驾驶的车子牌号一模一样,谢先生意识到有人违法套用了自己的车牌,立即拨打“110”报警,接警后,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派民警前往依法查处。
民警事后查明,违法行为人徐某(女)于当晚7点多从好友处借得一辆号牌为鄂L***27的小轿车后,为不跟朋友添麻烦,“方便”自己使用,用磁铁将铁牌数字“2”粘贴在车号牌鄂L***27的尾数“7”字上,使原车号牌变为鄂L***22,后变造的号牌恰被谢先生发现。
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因构成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通山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徐某自以为聪明,竟然在遵守法律上耍起“小聪明”,殊不知其耍“小聪明”可能将交通违法责任的风险转嫁到无辜的第三者身上,更是作茧自缚,让自己身陷囹圄。因而,触犯法律的“小聪明”万万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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