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行业终于有了“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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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4 13:36:21

温泉业终于有了“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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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业终于有了“行标”

温泉业终于有了“行标”

原标题:温泉业终于有了“行标”

近日,《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的发布实施让温泉行业终于有了自己的“行标”。不过由于行业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温泉市场中鱼龙混杂的现象短期内仍旧难以改变。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游客最关心的是温泉水质的真假,以及温泉相关配套服务是否完善,“行标”的出台有望带动我国温泉产业健康发展,但和国外温泉规划成熟的地区相比仍有不小差距。

□发布

“行标”在温泉水成分上仍有空缺

近日,由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湖北省旅游局、湖北省咸宁市旅游局、山东省沂水县旅游局起草的《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行业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记者发现,标准中明确规定,温泉旅游企业应定期对温泉水质进行检验,在不改变温泉水主要成分和含量的前提下,才允许温泉水降温或加温,并应对消费者明示。但标准中并未直接对温泉水的成分做出规定,而只是提到企业应定期依据国家法定检验机构的温泉水质检验报告明示温泉水质。同时,标准还对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的硬件和服务细节做出了规定,比如温泉旅游服务场所应划分为接待区、更衣室、洁身区、沐浴区、淋浴区、露天休息区等10个功能区;应提供浴袍、休息服、浴巾、一次性内裤等布草;温泉池附近应设有毛巾架,设置适量的毛巾挂钩并进行编号等。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强调了温泉与旅游的融合,“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保障广大游客获得优质的温泉旅游服务,引导温泉旅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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