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经得住“环保惩戒机制”考验吗?

盖世汽车

2016-08-08 09:23:36

写在前面:K线君认为,《新闻联播》一直是解读中国政策方向的重要方式,在最近栏目中,31部门联合启动“环保严重失信企业惩戒机制”成为焦点,一直以来,中国社会重经济发展,轻环境污染,以及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的局面,可能将得到扭转。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不论是生产制造,还是在使用过程中,是否环保节能,关系到中国“绿水青山”和可持续发展。然而,去年9月,全球汽车行业接二连三曝光的排放造假和油耗造假丑闻,让世界汽车强国德国、日本和美国纷纷卷入,大众、三菱和铃木等汽车公司的行为,令人感到羞耻。

人们不禁质疑汽车制造商的道德和法律底线,各国政府也开始对此反思,并制定了更严格的环保法规。

那么中国——连续7年全球最大新车销售市场,情况又怎么样呢?几年前颁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被指隔靴搔痒,政府部门通报无下文,汽车企业也没有公示。

现在,联合了几乎中国所有权力部门的“环保严重失信惩戒机制”,对汽车业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希望这个“史上最严”的环保失信惩罚机制能够不折不扣的履行,让我们的天空更加透彻,让我们的水源更加澄清。

7月27日,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媒体通气会,并介绍“备忘录”主要内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表示,“备忘录”由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印发,是环保领域贯彻落实中国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该“备忘录”以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为特点,旨在通过环保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部门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环保自律、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守法氛围。

黄润秋介绍,“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措施有限制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汽车行业,自去年9月大众汽车柴油车的“排放作弊造假”丑闻被揭露后,世界汽车产业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地震,一时间欧洲汽车厂商人人自危,信任危机炙烤着汽车制造商的道德底线。

为此,德国大众汽车公司管理层发生巨变,付出了超过150亿美元和解费的代价(仅美国市场,其他国家目前尚未全部解决),公司形象和声誉深受其害。

在中国市场大约有数千辆柴油车牵涉其中,但并未得到美国市场的待遇。

当人们以为排放造假丑闻即将以大众汽车支付高额赔偿费用和作为德国制造业代表的名誉受损而告终之际,在中国隔海相望的邻国日本,也传出三菱汽车、铃木汽车等日本汽车制造商燃油消耗隐瞒造假的丑闻。

随后,造假的三菱汽车股价暴跌,濒临破产被日产乘人之危并购,而铃木社长引咎辞职,企业商誉严重受损。

马克思曾引用过这样一句话:“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这不仅令一向以环保和节能的日本汽车业和日本政府颜面扫地,也揭露了在利润面前,不论是德国(与欧洲)汽车公司,还是日本汽车公司,甚至是美国汽车公司,这些隐瞒造假的著名汽车公司重商业利益,而轻视甚至蔑视法规和社会责任,不惜践踏道德和法律底线。

然而,在中国市场,由于技术和国家发展需要,汽车行业很少因为“环保严重失信”或者说超标污染等原因而遭到严厉惩罚。

过去30多年,在经济建设中,中国更关注“金山银山”,而对“绿水青山”保护不足;但随着国家政府和公民的环保意识提升,以及空气污染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和健康,中国需要对污染说:NO!

因此,汽车K线认为,对于在国外有劣迹的外资车企,应该认真审视其在中国市场是否也存在“环保严重失信”。对本土中国汽车制造商来讲,也需要快速提升环保节能领域的技术实力。

据悉,“环保严重失信(不良)企业”具体包括: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控制指标的......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等14种行为,其中,污染物排放赫然在列。

为此,“备忘录”提出了四个方面、共25条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发行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推动各金融机构将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失信情况作为融资授信的参考等。

这些惩罚措施,对于大投入、大资金和规模化经营的汽车制造商,不再只是隔靴搔痒,而是可能向美国政府“收拾”大众汽车一样,令其深刻感受到环保严重失信和违法的痛楚。

2013年,国家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监局,联合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欲实现2015年和2020年中国乘用车产品百公里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L和5.0L的目标。

然而,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公众未见主管部门通报,汽车企业也没有相关公示。在历次采访中,对于办法中的燃效限值一事,车企主管们经常是顾左右而言他。一方面,这表现出他们的心虚,对关乎环保和节能的办法准备不足;另一方面,他们也知道,这项规定难以施行(反正不行可以造新能源汽车“补窟窿”),或者说违法成本过低。

2014年,北京市环保局认定现代汽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并依据该法对现代汽车没收收入13510231.53元,并处以10%的罚款,罚款金额超过百万元。

可是对于位列世界前7大汽车集团之一的现代汽车集团,这并没有实质性的威慑,简直就是九牛一毛。就像大众的排放造假丑闻的赔偿金,也只不过是其一年左右的净利润而已。

似乎原先所说的处罚形同儿戏,也无人关心此事能否认真执行。虽然会披露部分车企燃效限值未达标,却再无下文。现在,环境保护部门牵头的“备忘录”,也许会从汽车实际使用方面对汽车制造商造成约束。

届时,汽车制造商就不会像对相关部门施加影响那样,它们可能难以控制消费者和社会机构,对其产品进行“解剖分析”,并造成社会舆论,对其声讨。

汽车K线希望,在中国的汽车制造商能够遵守其环保信用和中国法规,为中国环境保护作出与其社会地位相等的贡献。当然,如果发生像大众汽车、三菱汽车和铃木汽车等造假作弊丑闻,届时他们面对的,将不仅仅是道德舆论的声讨,还要为自己破坏环境的行为,付出实实在在的、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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