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省住建厅获悉,该厅已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防控工作,将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展开风险排查,要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与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监管等紧密结合。
据省住建厅介绍,此次将重点排查四类非法集资。一是以房地产开发建设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防止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二是排查以预售房屋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这类行为,通常是指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三是要排查以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时,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销售房地产,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四是排查利用互联网平台,以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为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这是指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平台合作从事金融业务,通过“众筹买房”“首付贷”等形式违规、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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