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加油站成本将增加

荆门晚报

2018-01-21 10:42:18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向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行业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加油站和印刷厂排污成本将增加。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PM2.5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因素。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任务。目前,全国共有10余省市出台了相关征收标准,以价格杠杆促进相关行业加强环保投入。

我市本月开始对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试点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同时,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限值,或者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加1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2倍征收排污费。排污量少的企业则有优惠,如排放浓度值在国家和省规定排放限值90%-70%(含)之间的,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排污费;在70%-50%(含)之间的,按规定标准的60%征收排污费;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限值50%以上的,按规定标准的50%征收排污费。(记者戴永君 通讯员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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