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正式批复,同意我市利用清洁发展委托贷款5500万元购置300台新能源车辆。
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公交汽车,市财政局积极向省财政厅申报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用于市公交集团公司购置300台新能源车辆。财政部、省财政厅先后组织调查小组到我市开展尽职调查、碳减排测算,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复审等。今年8月,该项目通过财政部专家评审,9月收到批复函。目前,正在与省财政厅办理签订贷款合同、拨付资金等手续。
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主要支持节能、能效提高、新能源等有利于控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本次下达的5500万元清洁发展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5年,贷款利率为合同签订日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5%。
该项目实施后,300台公交车燃料用天然气全面替换柴油,每年可节省柴油2170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4977吨,减排和环保效益非常显着。(通讯员 汪泉 谢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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