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昨日通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原院长廖天明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廖天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解决行政编制;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非法占有,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廖天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记者赵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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