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张振摄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截至11月1日9时统计,洪涝灾害已造成江苏、安徽、湖北、贵州4省6市(自治州)13个县(市、区)43.1万人受灾,200余人紧急转移安置;农作物受灾面积76.2千公顷,其中绝收6.6千公顷;100余间房屋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3.9亿元。
具体灾情如下:
据江苏省民政厅报告,连云港、淮安、宿迁3市7个县(区)35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68.5千公顷,其中绝收4.8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
据安徽省民政厅报告,淮南市大通区、凤台县、寿县7.7万人受灾,近100人紧急转移安置;农作物受灾面积7.6千公顷,其中绝收1.8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6300余万元。
据湖北省民政厅报告,十堰市竹溪县、茅箭区100余人受灾,100余人紧急转移安置;100余间房屋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据贵州省民政厅报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2800余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00余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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