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判决后的“执行难”问题,湖北法院机关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方式,对其予以限制和惩戒。记者22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3年7月至今,湖北已向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5万人次。
湖北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吕小武介绍,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列车、乘坐飞机、入住酒店、融资贷款等方面,会受到全面限制和惩戒。目前,已有近10%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通过社会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促进了一批陈年旧案的执结。”吕小武说,通过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也教育和震慑了一批潜在的企图规避执行的当事人,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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