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日凌晨,通山县地税部门开具的金额为50000元、缴纳增值税额2380.95元房屋出租发票,成为该县第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
当天起,该县税务部门不仅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而且还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至此,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鄂ICP备2020021375号-2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备案号:42010602003527
今日湖北网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湖北报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027-88568010
运维监督:1330719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