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湖北省交管局《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方案》部署,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东宝大队、掇刀大队、屈家岭大队、机动大队,以及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钟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京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5月12日开展了全国酒驾统一行动,共投入警力(含协警200多人次)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期间,支队还组织了交叉执法分队,直属大队分队到京山大队交叉执法,钟祥大队到掇刀大队交叉执法,京山大队到沙洋大队交叉执法,沙洋大队到钟祥大队交叉执法。

战果如下:
共查获69起酒驾行为(其中涉嫌醉酒驾驶2起);
东宝大队查获16起(饮酒驾驶14起,其中涉嫌醉酒驾驶2起);
掇刀大队查获饮酒驾驶14起;
机动大队查获饮酒驾驶2起;
屈家岭大队查获饮酒驾驶2起;
京山大队查获饮酒驾驶26起;
钟祥大队查获饮酒驾驶2起;
沙洋大队查获饮酒驾驶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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