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次建立县(区)级工人文化宫运营资金补助标准

湖北日报

2022-05-20 10:56:10

近日,湖北省总工会出台《湖北省县(区)级工人文化宫公益性服务项目“以奖代补”暂行办法》、修订《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工人文化宫阵地建设资金补助暂行办法》,要求各级工会立足职工服务阵地实际,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推动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总工会要求,各地工会要大力推进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适应新时代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加强全省工人文化宫建设和管理,推动县(区)级工人文化宫公益性服务活动的广泛开展,持续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其中《湖北省县(区)级工人文化宫公益性服务项目“以奖代补”暂行办法》首次建立县(区)级工人文化宫运营资金补助标准,促进各地工人文化宫广泛规范开展公益性服务项目,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职工服务阵地。同时《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工人文化宫阵地建设资金补助暂行办法》对县级总工会新建、新购、改扩建及维修改造方面均提高了建设资金补助标准,为公益性服务活动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激励各地积极探索推进职工服务阵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运营机制和管理方式。

据了解,目前湖北各级工会共有工人文化宫机构81家,近年来,省总本级持续投入市、州、县工人文化宫阵地建设资金补助8500余万元。近期,恩施州工人文化宫、武汉市东西湖区工人文化宫等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荆州市工人文化宫、潜江市工人文化宫、宜城市工人文化宫、老河口市工人文化宫等即将竣工;湖北工人文化宫今年已正式启动建设。湖北省总工会将定期跟进各地工人文化宫建设进度,帮助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按照“早建早补”“多干多补”的原则给予专项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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