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记者昨日从市国土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自6月1日起,市区(不含襄州区)不动产登记正式实施。原不动产权证继续有效。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权利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不动产登记由市国土局负责指导和实施,市不动产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审核、载簿、发证等有关业务工作。此次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鱼梁洲经济开发区。
6月1日起,市区内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襄阳市不动产登记局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市不动产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原税务办证大厅),咨询电话:3277158,同时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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