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昨从市人社部门获悉,6月起,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可以领取高温补贴,标准为12元/天。
根据规定,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温达35℃以上)从事室外作业,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不含33℃),劳动者应享受高温补贴。
据介绍,今年执行补贴的时间为6月至9月,高温补贴标准仍为12元/天。
人社部门提醒,因高温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含高温补贴。预计7月后,人社部门将开展用人单位发放高温补贴情况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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