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系统总结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制度改革走深走实。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郭芳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湖南、四川、浙江等4个地方作典型发言。

会上,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严天文汇报了湖北省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筑牢长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相关工作情况。他表示,近年来在生态环境部及相关部门指导下,湖北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政策工具,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截至2025年底,全省累计办理案件4339件,结案率98.6%,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严天文介绍了湖北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一是高位谋划聚合力,构建协同推进格局。全省重点部署抓统筹,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纳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省域美丽中国先行区整体部署;协同联动抓配合,建立省级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形成线索移送、案件督办、行刑衔接、溯源追责等常态化协作;督考结合抓落实,实施省、市两级督导,采取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推进、项目化落实。二是制度引领建规范,夯实法治保障根基。健全制度体系,将损害赔偿相关要求纳入地方性法规体系,制定省级配套制度;创新判定标准,率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判定标准,制定多领域实施细则;完善技术规范,构建“1+N”省级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三是创新方法提质效,打造高效办案体系。数字赋能筛线索,利用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建立“统筹联动、闭环核查”的线索筛查体系;分类指导提效能,组建省、市两级跨领域鉴定评估专家库,指导基层快速办件;典型选树促示范,连续5年开展省级典型案例评选,其中4件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和参考案例。四是多元修复显特色,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江岸共治筑防线,采取以碳代赔、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替代修复方式,建成武汉青山江滩生态公益修复示范基地;矿山修复塑空间,实施山体治理、水系整治、土壤改良、植被重建等系统修复工程,打造工矿用地生态修复示范样本;碳汇引领拓路径,深度对接国家“双碳”战略,在武昌环沙湖“双碳”经济带建设替代修复集中实践地;林碳代偿显成效,将林业碳汇纳入损害赔偿替代修复,搭建“林业碳汇+生态司法+绿色金融”多元应用场景。
下一步,湖北省将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对标生态环境法典,全力打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湖北样板,为筑牢长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省域美丽中国先行区贡献更多经验和成效。
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分会场参加视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