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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穿衣戴帽不是小事
2018-10-17 17:24:25   来源:光明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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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装便服混穿、着军服时穿布鞋、标志服饰佩戴不齐全……不时有个别战友因为违反军容风纪规定而被单位通报。笔者在此想给战友们提个醒:军人穿衣戴帽不是小事。

  对于普通人来说,穿衣戴帽反映一个人的外在形象,体现一个人的内在修养。而对革命军人来说,穿衣戴帽则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当三军仪仗队英姿飒爽从天安门经过时,人们记住了那一身军装;当救援队进入地震灾区时,人们再次记住了那一身军装;在执行国际维和任务的现场,人们记住的还是那一身军装……军人的穿衣戴帽不仅仅代表着一种形象,更代表着责任,代表着希望,走出国门则宣示着国威,代表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斗力。所以,军人穿衣戴帽从来都不是一件小事。

  军人的着装,也是军队作风纪律、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三国时的诸葛亮曾把是否“军容熟整”列为战争胜败的关键原因。1943年,巴顿将军出任美第2军军长时,第一件事就是整顿军容风纪,很快第2军官兵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军威大振,战斗力也随之提升,成为一支能征善战的精锐之师。

  我军历来重视军容风纪,一些高级将领更是以身作则。熟悉聂荣臻元帅的人都知道他十分注意军容风纪,对部队要求严格,他自己更是率先垂范。即便是在残酷的战争年代,他也总是把风纪扣扣得很好,衣服上的补丁也平平整整,时时把鞋帽都穿戴得工工整整,解放后也一直如此。

  人民军队以胜利之师、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形象著称于世。这形象不仅在一次次大阅兵、大演习时定格于人们脑海中,还体现在每名军人日常生活中的穿衣戴帽、言行举止。新修订的《内务条令》第六十三条规定:“军人应当配套穿着军服,佩戴军衔、级别资历章(勋表)等标志服饰,做到着装整洁庄重、军容严整、规范统一。”“你怎么样,军队就怎么样”“军装跳动着如歌如画的音符,吟诵着如血如诗的豪情,承载着重于泰山的使命”。试想,作为一名军人,如果时常军容不整、松松垮垮,那会给老百姓留下什么印象?又何谈“军人的好样子”?

  一名合格军人,必须做到军容严整,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条令的生命在于执行,但真正强大的执行力,是情感深处的认同、高度自觉的践行。不论上级会不会检查、途中有没有纠察,每一名军人都应对照条令要求,严抓细抠、自我约束,在日复一日的养成中,自觉把好穿衣戴帽这一基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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