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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最严 强化安全管控 鄂州市21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021-12-01 15:31:09   来源:今日湖北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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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记者获悉,多年来,鄂州市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连续21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鄂州市委书记孙兵带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鄂州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鄂州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鄂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调研检查督办;调整鄂州市食药安委组成人员,由鄂州市市长担任主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及平安建设(综治)考核体系;投资350万元建成粮食检验中心,拨付750万元用于食品、农产品抽样检验。

为抓好食品安全源头管控,鄂州市加大污染耕地利用和严格管控力度,受污染的5608亩耕地全部完成安全利用,18亩严格管控区(重度污染)则全部退耕还林;完善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机制,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具合格证1300余张;推进农兽药、化肥减量增效,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43.5%,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1.5%,70%畜禽养殖场采取无抗养殖。

加强食品安全检查督导

同时,鄂州市严把食品生产经营关,聚焦节令食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为此,鄂州市实施了食品加工小作坊两年提升行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实行蓝、黄、橙、红四级“变色”预警制度;推进农村食品销售店“四有”达标规范建设,食品销售者全部完成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定;开展网络外卖餐饮专项整治,下线经营户113户次;开展“平安舌尖”“铁拳”行动等执法活动,查办食品类案件100多件,重点查处一批案值较大、社会危害性较大的大案要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鄂州市不仅做好源头管控和严把生产经营关,还突出食品重点领域监管,强化养老机构、寄递渠道、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加强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宗教领域食品安全进行排查,督促109家不规范使用清真食品标识的经营场所整改到位;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实现367家中小学食堂“明厨亮灶”建成使用全覆盖;对海关通报的157个批次涉疫冷冻食品进行排查,对全市708家冷冻食品经营企业常态化进行检查,推广应用“鄂冷链”平台,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六专”管理。

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此外,为让食品安全管理不留任何盲区,鄂州市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三个行政区被确定为第三批湖北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参创对象,目前正对标开展创建;在鄂州市级各类新闻媒体开辟食品安全专栏专题,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举办文明用餐公筷行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组织22万余人次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答题;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网络直播点击超10万人次。特别是通过线下线上形式,鄂州市培训食品从业者1.4万余人次,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作用发挥,从而形成并推动了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大格局。(记者胡毅、通讯员钟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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